二战中,日本海军作战计划是如何规定的?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海军作战计划规定,第一阶段的作战要领是:(1)作战初期,以第1航空舰队(6艘航空母舰为主力)袭击停泊在珍珠港内的美主力舰队;(2)同时以第11航空舰队(岸基航空兵)协同陆军,对菲律宾和马来半岛进行突然袭击,接着在该战区遂行空战任务;(3)第2舰队在菲律宾海域遂行作战任务,以夺取东亚海面的制海权,保障海上输送陆军的安全;(4)第3舰队为运输在菲律宾及南方要地登陆部队的船队护航,并掩护其登陆行动;南遣舰队协同在马来半岛登陆的部队作战;(5)第2遣支舰队参加攻占香港的作战,第4舰队参加夺取关岛、威克岛和拉包尔的作战行动;(6)第6舰队(潜艇部队)参加袭击珍珠港的作战,尔后继续袭击敌舰,削弱敌海上兵力;(7)在第一阶段作战中,如美国主力舰队前来进攻,以除第3舰队和南遣舰队之外的联合舰队主力迎击并将其歼灭。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