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庭夫妇公司因涉嫌传销被查,微商和传销有什么区别?
张庭夫妇公司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被查,这是2021年出事的明星里最不让人意外的,早前就有网友质疑过这对明星夫妇的公司是传销,但很快热度被压了下去,现在被查出来,是时机到了。张庭夫妇的公司有实物产品,也不限制人身自由,还有众多明星站台,为什么会是传销呢?
张庭夫妇公司为何涉嫌传销
这就要提到该公司的盈利模式了,一般的公司是靠产品、服务让大众去消费从而达到盈利,而TST庭秘密是靠发展人头,让一层又一层的人员付费开卡、囤货,一层一层“裂变”,击鼓传花,上层赚的都是下级的人头费,下级基本赚不到钱,出来发声的代理商称“不管怎么拉人都赚不到钱”。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了这件事:“从目前的调查来判断,这个传销组织属于一种经营性传销行为,还不足以构成诈骗型的传销。”
什么是经营性传销
在“收取人头费获利型”“收取入门费获利型”“团队计酬型”三种类型的传销行为中,第一种和第二种类型的传销行为往往都不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行为人主观上是以通过收取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的人头费、入门费谋取非法利益,客观上多有欺诈行为的存在。
此类传销行为被称为欺诈型传销,该行为不仅构成行政法意义上的传销,其组织者、领导者的行为也已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第三种传销行为,即“团队计酬型”中的行为是以真实地销售商品为目的,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整个行为过程中不存在欺诈,此类传销行为也被称为经营型传销,该行为仅构成行政法意义上的传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
微商和传销有什么区别?
现在微商非常普遍,不需要相应资质,仅仅因为购买产品,就可以获得代理资格。这样的商业模式,在什么情况下会构成传销?
微商是一种企业模式,传销是一种经营模式或称经营手段,两者是行为主体与行为方式的关系,公众在日常生活中要警惕打着“微商”幌子从事传销的行为。任何一种形式的企业,只要其以拉人头、人员层级发展、层级计酬的方式推销产品,都可能构成传销。
12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借助技术手段甄别新形势下以电商、微商、消费返利等名义开展的新型传销行为,依法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