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有如下:
1.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其内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在火灾前转移到安全场所。
2.焊接回路(地线)应连接到焊料上,不得与其他设备一起点火。
3.高空燃点不允许到处飞溅,应采取措施围住,附近所有易燃材料应拆除或覆盖,以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在高海拔地区进行射击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5.消防工作由专人监督。在点火前,清理现场和周围的可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6.电焊和气焊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和安保,不得在生病时使用。热火工具和设备必须状况良好,安全配件齐全,符合安全要求。
动火作业分级:
1、固定动火区的设定应由作业单位提出申请,经化学品生产单位审批后划定,设置明显标识。应至少每年对固定动火区进行一次风险研判,重新审批后划定:遇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化学品生产单位应重新识别划定。
2、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假日、重点时段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3、特级动火作业:是指在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的设备、管道、储罐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罐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动火作业全部按特级动火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