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二章告诉的道理
道德经第十二章告诉的道理如下:
“五色令人目盲”,这里的“五”并不是一个确切的数字,“五色”并不是就指黑白黄绿青五种颜色,它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泛指五颜六色、五彩缤纷。“目肓”也不是指瞎眼,而是指令人眼花缭乱的事物,使我们的眼睛丧失了辨别事物本原的能力。眼睛的功用就是观察事物,一旦我们所观察到的事物真假难辨,就常常会陷入迷惘的境地。
在懂得了“五色令人目盲”的道理后,“五音令人耳聋”也就不难理解了。单一的声乐会令人心旷神怡,会让人精神放松,从而得到一种无法描述的美的享受,然而再动听的声音,一旦和别的声音混杂起来,旋律就会走调,其美的享受就会立刻在瞬间变成痛苦的煎熬,这是生活在喧嚣的闹市的的人们渴望回归田园生活的最好注脚。
我们在理解“五味令人口爽”时可以参照以上两句话的解释。人的口舌是具有感知各种食物味道能力的,它能敏锐地品尝出酸甜苦辣等各种滋味,然而过多地品尝各种风味的佳肴、也会使人的口舌麻木、嗅觉失灵,无法辨别各种美味了。人的口舌是专门用来享受美味的,可一旦丧失了鉴赏美味的能力,就会给我们自身造成损失。
道德经第十二章导读:
眼睛可以看到缤纷的色彩,耳朵可以听到纷繁的声乐,嘴巴可以品尝甘秾的食物,美色、美乐、美食都是大部分人一生所追逐的东西,但老子却指出,过于沉湎于这些会让人“盲”、“耳聋”、“口爽”。“驰骋畋猎”、“难得之货”这些当时贵族们追逐、沉湎的东西,都会让“人心发狂”、“行妨”,所以在生活之中,随性并不等于放纵,顺道并不是无道。
在佛教中,人类的感觉器官被具体分成了六类:眼、耳、鼻、舌、身、意。这六个器官分别感知着色、声、香、味、触、法六种尘世境界,正因为感知了这六种境界,所以人类产生了喜、怒、哀、乐、忧、思六种意识,也正是这六种意识的存在,才使我们原本平静的内心充满了无限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