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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因老房子拆迁获得一笔钱。膝下有2个儿子2个女儿。大儿子是外婆和第一任丈夫生的,另3个儿女是第二任丈夫生的。现第一二任丈夫都已去世。外婆将这笔钱分给了二任丈夫的3个儿女...
外婆因老房子拆迁获得一笔钱。膝下有2个儿子2个女儿。大儿子是外婆和第一任丈夫生的,另3个儿女是第二任丈夫生的。现第一二任丈夫都已去世。外婆将这笔钱分给了二任丈夫的3个儿女,自己留了一部分,没有做公正之类的,直接将钱给了儿女们。大儿子不孝,外婆决定不分给他。我的问题是,大儿子将来一定会提起诉讼,第一,外婆将来百年以后,生前已分配给3个儿女的财产(没有做公证直接给孩子卡里了)这些钱会不会不被大儿子承认而提出来说他不知道外婆给了这3个儿女,然后要求提出来作为遗产。第二,外婆自己还剩下的一部分财产,会不会也作为遗产。(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分配的时候,大女儿填写了一个申请,将来外婆随大女儿住,大女儿负责赡养外婆。)将来外婆百年以后外婆还是打算把这笔没有分配的财产直接给大女儿。这些需要公正不?这些已分配的财产受保护吗?因为外婆怕麻烦不想做公证,所以这么问。请高手律师帮看看,解答一下。感谢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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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201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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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问的案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现解答如下:第一、你外婆的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所有的子女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第二,你外婆如果有行为能力,在世时将自己的财产交给或者送给自己愿意交给和送给的子女这是属于赠予,只要赠予财物已经转移,那么赠予已经生效。第三,你外婆还有一部分没有处理的财产在你外婆不在世之后,这些未处理的财产对于子女来说,都有平等的继承权。第四,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对死者生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财产。处理的原则是依照法律规定,大家协商处理和分割,协商不成,可以经过法律机构主张自己的权利。具体的必须看事实和证据来处理。是不是请律师来帮助处理,主要是你外婆自己的决定权。
纵横法律网-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陈苏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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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看大儿子与你外婆的第二任丈夫是否形成继父子关系;第二要看该老房子的归属,是你外婆的个人财产还是与第一任丈夫的共同财产抑或是与第二任丈夫的;如果大儿子与你外婆的第二任丈夫并没有形成继父子关系而该房子又是你外婆与第二任丈夫的共同财产抑或是你外婆的个人财产,则大儿子是无权对你外婆的做法进行干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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