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经济有关的法律条例及法律法规有哪些?急求!
4个回答
2015-11-12 · 知道合伙人数码行家
关注
展开全部
如下:
1.《合同法》、《破产法》《民法通则》、《券法》、《劳动法》等等用处最多的就是以上这些、
2.《担保法》、《知识产权法》、《金融法》、《保险法》、《海商法》、《公司法》、《税法》、…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这些法律也是用的比较多的。
3.《宪法》中关于经济的部分: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第十一条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十四条 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十六条 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
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七条 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它们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1.《合同法》、《破产法》《民法通则》、《券法》、《劳动法》等等用处最多的就是以上这些、
2.《担保法》、《知识产权法》、《金融法》、《保险法》、《海商法》、《公司法》、《税法》、…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这些法律也是用的比较多的。
3.《宪法》中关于经济的部分: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第十一条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十四条 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十六条 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
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七条 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它们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展开全部
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分类,包括经济建设和管理经济活动的各种法律法规。在这个部门法中,按照具体领域不同,又有11个分类。下面,每一分类举一例:
1.公司、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12.29通过 1999.12.25、2004.8.28、2005.10.27修订 2005.10.27公布 自2006.1.1起施行)
2.生产、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通过 2000年7月8日九届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修正)
3.财政、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3年10月31日、1999年8月30日、2005年10月27日、2007年6月29日、2007年12月29日、2011年6月30日修正 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4.统计、会计、审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八届人大九次会议通过 2006年2月28日十届人大二十次会议《修正)
5.金融、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12.29通过 2004.8.28 2005.10.27修订 同日公布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6.土地管理、建设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6.25通过 1988.12.29、1998.8.29、2004.8.28修正 2004.8.28公布施行)
7.农林、自然资源、环保: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 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2号公布 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8.政府采购、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同日公布 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9.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八次会议通过 同日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10.对外贸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11.反不正当竞争、反倾销、反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8月30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同日公布 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如还需要找什么法律,我都可以找到。
1.公司、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12.29通过 1999.12.25、2004.8.28、2005.10.27修订 2005.10.27公布 自2006.1.1起施行)
2.生产、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通过 2000年7月8日九届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修正)
3.财政、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3年10月31日、1999年8月30日、2005年10月27日、2007年6月29日、2007年12月29日、2011年6月30日修正 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4.统计、会计、审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八届人大九次会议通过 2006年2月28日十届人大二十次会议《修正)
5.金融、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12.29通过 2004.8.28 2005.10.27修订 同日公布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6.土地管理、建设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6.25通过 1988.12.29、1998.8.29、2004.8.28修正 2004.8.28公布施行)
7.农林、自然资源、环保: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 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2号公布 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8.政府采购、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同日公布 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9.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八次会议通过 同日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10.对外贸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11.反不正当竞争、反倾销、反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8月30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同日公布 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如还需要找什么法律,我都可以找到。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谢谢哈~
追答
帮助他人,快乐自己!
如果你需要更多的经济法,我可以发邮件。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这个,你可以买上一本经济法,很多内容,呵呵,实在不知道你侧重点哪里。我是学会计的,但是经济法也有学,算是不少,你可以看目录了
追问
我们正在学经济法,但是那些内容远远不够啊啊!
追答
你搜论文,直接点好了。然后找好切入点就行了。这么铺天盖地的,你就是来个十万字也不够你写的!!!
切入点,找好了再说怎么写论文的事情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你的问题太大了,与经济有关的法律太多了,更别说条例了。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对啊,就是太多才求助的嘛。这是艰巨的工程,要写论文。
追答
恐怕一篇论文也给你写不全,还是放过大家吧。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32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哈尔滨冰雪奇缘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