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后多长时间内做结算
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拓展资料
建设工程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建设工程是人类有组织、有目的、大规模的经济活动。建设工程按照自然属性可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三类。建设工程是人类有组织、有目的、大规模的经济活动。是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综合生产能力或发挥工程效益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是指建造新的或改造原有的固定资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设工程
28天内结算。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资料拓展:
1、竣工结算是建筑企业与建设单位之间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一种方法,是指工程项目竣工以后甲乙双方对该工程发生的应付、应收款项作最后清理结算。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80年规定,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的拨付,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的办法。对跨年度施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但是,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拨给施工企业的备料款和工程款的总额,不论工期长短,一般不得超过工程合同价值的95%,其余5%的尾款,俟工程竣工后结算。
2、对竣工工程,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施工企业应在竣工验收后20天内编制竣工决算和“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竣工结算。同时还规定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期在六个月以内或者合同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可以实行分次和分月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银行规定从1985年起对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推行按竣工工程一次结算的新办法。
资料来源:百度词跳竣工结算
2017-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