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需要房产过户,房子是父母亲的共同财产,继承人是爷爷奶奶我和母亲,想问如果爷爷奶奶过世

父亲去世后,需要房产过户,房子是父母亲的共同财产,继承人是爷爷奶奶我和母亲,想问如果爷爷奶奶过世求问爷爷奶奶过世后,叔叔和姑姑(父亲的兄弟姐妹)是否继承爷爷奶奶的那部分继... 父亲去世后,需要房产过户,房子是父母亲的共同财产,继承人是爷爷奶奶我和母亲,想问如果爷爷奶奶过世求问爷爷奶奶过世后,叔叔和姑姑(父亲的兄弟姐妹)是否继承爷爷奶奶的那部分继续分割这套房产? 展开
 我来答
百度网友716f0b6
2016-10-25
知道答主
回答量:57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2.4万
展开全部
没有 你妈和你才是房子的第一继承人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林子衿66
2016-10-25 · 超过13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回答量:35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16万
展开全部
不能分割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1e640e
2016-10-25 · TA获得超过181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366
采纳率:0%
帮助的人:88.7万
展开全部
不会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