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章是宰相的职位。
关于“同平章事”这个职位,虽然是唐朝300年间不曾中断的一个职位,但是他的职能却在不同的皇帝当政期间,实权和事权都有不同。到了唐朝晚期,五代十国时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虽是宰相,但那时枢密使权重,“同平章事”的实权被侵夺,基本上如同虚设。
到了宋朝,宰相的职位,除了“同平章事”,还有一个叫“参知政事”,同平章事为首,参知政事为次。像宋朝著名的王安石和范仲淹都曾担任过“参知政事”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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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职
唐朝建立后,合并州郡县,设立郡和县。但是唐朝将天下划分为23个道,分兵驻守。贞观十三年全国有358州,1551县。玄宗天宝元年,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后复称州。
上州刺史从三品,其下佐官有别驾1人,从四品下,长史1人,从五品上,司马1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1人,从七品上,录事2人,从九品下,此外还有司功、司仓、司户、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七曹参军各1人,皆从七品下。
又有市令、丞、文学、医学博土等;中州刺史正四品上、下州刺史正四品下,其下佐官仿上州,但不全置。
别驾(中州不置)、长史、司马称为“上佐”,唐制规定,凡刺史缺员或为亲王兼领时,上佐可代行州事。诸曹参军分掌各州府的军政、财政、刑法、农田以及户粮诸事务,称为“判司”。未设司马之州,录事参军为刺史之佐,处于综领督察的地位。
州府的判司及县的簿、尉,虽然职位不高,但一般也是进士及第后的起家之官,若上有官员提携,下有州县推荐,几经迁转就可能入朝为郎官、御史,甚至可以外派为州刺史,直至藩帅,所以唐代一些高级文职人员大多在基层担任过这类职务。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平章
推荐于2017-11-26
2013-12-14
宋因之,专由年高望重的大臣担任,位在宰相之上。亦称同平章军国事。
金元有平章政事,位次于丞相。
元代之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则为地方高级长官。简称平章。
明初仍沿袭,不久废。
201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