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全部
50年 前的3月28日,周 恩 来总理发 布国 务 院命令,解散西 藏地方政 府,由西藏 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地方职 权。从这一天开始,随着平 叛和民 主 改 革的进 行,西 藏发 生了一系列伟 大的转 折:
政 权性 质的伟大 转 折。埋 葬了政 教 合一的封建农奴主阶级的专 制 政 权,建立 起 人民民主的新 政 权。西 藏地 方政 府的解散,有两大历史意
义:其一,它说明代表三大领主压迫剥削广大劳动人民的封建农奴制政 权走到了尽头,这个政 权的灭亡是历史的必然;其二,封建农奴制度灭亡的同时,又是西藏百万农奴的新生,他们从此走上了翻身解 放的广 阔 道路。
——所有制的伟大转折。废除了三大领主独占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建立起劳动者个体所有制。旧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河流、河滩以及大部分牲畜都由官家、贵族、寺庙上层僧 侣占有,他们被称为西藏的“三大领主”。三大领主及其代理人构成农奴主阶级,约占西 藏人口的5%。占西藏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靠耕种农奴主的土地艰难维持生计。
这种所有制形式是农奴主阶级剥夺和侵犯农奴和奴隶人权的经济基础。到1959年秋冬,这种极不合理、极不人道的所有制形式被彻底改变了。民主改革中完成“三反双减”(即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反对奴役,减租、减息)的西藏农区,先后进入分配土地阶段。土地分配中尽可能满足贫苦农奴和奴隶对土地的要求,对中等农奴(包括富裕农奴)原来耕种的农奴主的土地,原则不动,只对少数富裕农奴耕地超过当地人均土地一倍以上的,经过协商进行调剂;对自愿还俗的僧尼和被俘或投降后释放回乡的参加叛乱的贫苦农奴,与农奴和奴隶一样分给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1959年底,西 藏已有57个县、74万人口的地区,开展了民主改革运动,有32个县、约43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1960年10月,西藏全区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工作。共没收和赎买农奴主土地280多万克(约合280多万亩),分给无地的农奴和奴隶20万户、80万人。1961年初,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改变,彻底瓦解了封建农奴制度的经济基础,为广大农奴和奴隶拥有和行使人权提供了物质保证。
——人身地位的伟大转折。废除了三大领主对农 奴阶级的人身奴役,广大农 奴和奴隶获得了人身自由,成 为 掌 握 自 己 命 运的主人。旧西 藏的农 奴占人口的90%,分为“差巴”和“堆穷”,差巴是领种份地(差地)支差的人。堆穷意为小户,有的是外来的逃亡户,有的是种内差地的“朗差”。还有大约5%的奴隶,称之为“朗生”,也就是家内奴仆。“差巴”、“堆穷”、“朗生”被束 缚在农奴主的庄园里,毫无人身自由。这种人身依附关系,使广大农奴和奴隶成为农奴主的私有财产,毫无人权可言。三大领主随意支配农奴,用于赌 博、抵 债、赠 送、转 让和买 卖。农 奴的婚 姻必须取得领主的同意,不同领主的农奴婚嫁要缴 纳“赎身费”。农奴生小孩要到领主那里缴 纳出生税,登记入册,注定终身为奴。农奴若被迫流落外地谋生,要向原属领主交“人役税”,持已交人役税证明,才不至于被当作逃亡户处理。
政 权性 质的伟大 转 折。埋 葬了政 教 合一的封建农奴主阶级的专 制 政 权,建立 起 人民民主的新 政 权。西 藏地 方政 府的解散,有两大历史意
义:其一,它说明代表三大领主压迫剥削广大劳动人民的封建农奴制政 权走到了尽头,这个政 权的灭亡是历史的必然;其二,封建农奴制度灭亡的同时,又是西藏百万农奴的新生,他们从此走上了翻身解 放的广 阔 道路。
——所有制的伟大转折。废除了三大领主独占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建立起劳动者个体所有制。旧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河流、河滩以及大部分牲畜都由官家、贵族、寺庙上层僧 侣占有,他们被称为西藏的“三大领主”。三大领主及其代理人构成农奴主阶级,约占西 藏人口的5%。占西藏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靠耕种农奴主的土地艰难维持生计。
这种所有制形式是农奴主阶级剥夺和侵犯农奴和奴隶人权的经济基础。到1959年秋冬,这种极不合理、极不人道的所有制形式被彻底改变了。民主改革中完成“三反双减”(即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反对奴役,减租、减息)的西藏农区,先后进入分配土地阶段。土地分配中尽可能满足贫苦农奴和奴隶对土地的要求,对中等农奴(包括富裕农奴)原来耕种的农奴主的土地,原则不动,只对少数富裕农奴耕地超过当地人均土地一倍以上的,经过协商进行调剂;对自愿还俗的僧尼和被俘或投降后释放回乡的参加叛乱的贫苦农奴,与农奴和奴隶一样分给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1959年底,西 藏已有57个县、74万人口的地区,开展了民主改革运动,有32个县、约43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1960年10月,西藏全区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工作。共没收和赎买农奴主土地280多万克(约合280多万亩),分给无地的农奴和奴隶20万户、80万人。1961年初,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改变,彻底瓦解了封建农奴制度的经济基础,为广大农奴和奴隶拥有和行使人权提供了物质保证。
——人身地位的伟大转折。废除了三大领主对农 奴阶级的人身奴役,广大农 奴和奴隶获得了人身自由,成 为 掌 握 自 己 命 运的主人。旧西 藏的农 奴占人口的90%,分为“差巴”和“堆穷”,差巴是领种份地(差地)支差的人。堆穷意为小户,有的是外来的逃亡户,有的是种内差地的“朗差”。还有大约5%的奴隶,称之为“朗生”,也就是家内奴仆。“差巴”、“堆穷”、“朗生”被束 缚在农奴主的庄园里,毫无人身自由。这种人身依附关系,使广大农奴和奴隶成为农奴主的私有财产,毫无人权可言。三大领主随意支配农奴,用于赌 博、抵 债、赠 送、转 让和买 卖。农 奴的婚 姻必须取得领主的同意,不同领主的农奴婚嫁要缴 纳“赎身费”。农奴生小孩要到领主那里缴 纳出生税,登记入册,注定终身为奴。农奴若被迫流落外地谋生,要向原属领主交“人役税”,持已交人役税证明,才不至于被当作逃亡户处理。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