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某烟酒专

某酒厂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1)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 某酒厂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租金(含税)20万元, (2)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列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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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rinima
2014-06-11 · TA获得超过7.4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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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00+50)÷1.17 × 20%+20×2000×0.5÷10000=39.61(万元)
包装物的押金应属于销售额的组成部分,应作增值税价税分离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消费税的方法。
(2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00×100÷10000×10%=1.8(万元)
酒类产品连续加工再销售的,不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经缴纳过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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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包装物压金是20,不是50
追答
方法对头,数据可能出现错误,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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