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文化在近代经历了怎样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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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朝道光二十年(1840)开始,以英国发动罪恶的鸦片战争为标志,中国历史进入近代。近代是中国备受列强凌虐、奴役和屈辱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也是中国人民反帝反封,谋求独立,向西方学习,努力奋起从而使自己走上近代化的历史。近代化其实就是资本主义化。看中国是否走上近代化主要就是看其是否产生了资本主义的新文化,换言之亦即是否脱离了封建主义的旧文化。中国的资本主义新文化由于中国自身特殊的历史条件,并非是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母体内产生,而是在欧风美雨的影响下,由西方传播和移植过来的。因此,考察中国文化的近代化,应以西方文化的输入及中西文化的冲突和融汇作为标志。进而言之,倘若仅有西方文化的输入而没有对于这种文化的受容,那还不足以表现文化近代化的特征。只有当两种异质的文化彼此冲突融汇,原来的文化在此中发生变异,不再保持原来的面目,而是朝向新型的资本主义文化发展,才能意味着近代文化的开始。(《论湖湘文化的近代化开端及其标志》,《湖南师大学报》,1989年第5期。)运用这个标准审视鸦片战争发生后的湖湘文化,我们就会发现其近代化的起点不能与沿海地区划等号。至少在1894年的中日甲午战争之前,湖湘文化还没有走向近代化。
首先,从中西文化冲突融汇的视角看,甲午战前的湖湘文化对于西方文化只有排斥,没有受容。排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于西教加以排斥。最早传入湖南的西方文化是基督教文化。据载在清雍正之前,衡阳与湘潭两地即建有天主教堂。太平天国期间,湖南境内的天主教堂“相当可观”。1860年《天津条约》订立,中国允许传教士入内地合法传教,湖南就更多传教士的足迹。可是这种西教文化并不能在湖南立足生根,它遭到了湖南人的强烈抗拒。从1860年开始,湖南反教排外的风气极盛。凡有传教士涉足之处,如湘潭、衡阳、永州、岳州、长沙、常德、武陵、龙阳、石门、桃源、临湘等地,都无一例外地发生了反教排外事件。据统计,从1860年到甲午战前,湖南的大小教案多达数十起,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这些教案或是焚烧教堂、驱逐教士;或是发布攻击性的揭贴和漫画,在全国造成很大影响。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周汉反洋教。周汉,湖南宁乡人,曾随陕甘总督刘锦棠前往新疆,在左宗棠的湘军营中帮办军务,后擢升陕西候补道。可说是位有功名的封建营伍之士。他反洋教主要采取漫画与歌谣的形式,将外国教士画作“猪精”,称天主教为“天猪教”,指责其“伤天理”、“灭天伦”。可见他反洋教的目的是维护封建的“圣道”和“崇正黜邪”,并非自发与盲从。他在狱中的供词且自称:“我中国自古奉行周公孔子之教,我大清定鼎,未有改也”,“忠臣孝子,服从本国君父之教,至死不变”,“服从他国之教,万国万世所共恶”。(《周汉与反洋教斗争(附供词》,《湖南历史资料》1958年第4期)周汉的反洋教反映了当时传统的湖湘文化所蕴含的强烈内凝力,这种内凝力对于来自西方的异教文化,概加排斥,绝不受容。同样的例子,在曾国藩身上也可以看到。曾国藩组织湘军对抗太平天国,打起的便是一面“卫道”的旗帜。针对太平天国搬来基督教文化的某些内容,亵渎孔子,崇奉上帝,与传统的儒家文化相背离,曾国藩发布《讨粤匪檄》,就抓住这一点大加指责。说太平天国“举中国数千年礼义人伦诗书典则,一旦扫地荡尽,此不独我大清之变,乃开辟以来名教之奇变,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于九原,凡读书识字者,又乌可袖手安坐,不思一为之所也”。(《曾国藩全集·文学》卷3。)在这里,曾国藩的卫道与周汉的卫道,本质上并无区别。从某种意义上说,曾国藩对抗太平军,不单是军事上的抗争,也是一场“文化绝续之战”,争战的结局,太平天国失败了,在中国、在湖南,是封建正统的儒家文化得以确保。这种“正统的”文化中心,被曾国藩不自觉地从北京搬到了湖南。
二是对于西方的一切新事物和新观念也一概加以排斥。这里可以略举几例。一是湘省行轮。早在1866年,湘阳人郭嵩焘上书总理衙门,主张在湘省制造火轮,“以分洋人之利”。1879年郭出使英法卸任归里,“以开设口岸、广通商务,为兴湘之第一义”。(《戊戌变法》(三)第376页。)并筹集资金,创议行轮于湘鄂间。不意竟遭到湘人极力反对。湘人认为轮船一开,会将外国人引入内地,民船也会因此而生涯尽失,故众口一词,指郭为“二毛子”。同官刘锡鸿还上奏弹劾,致使郭议败于无成。直到甲午战后,其它一些河海交通之区,如苏、浙、赣等省,早已兴办内河行轮了,然而当湘绅向湖广总督张之洞作恳切请求时,张仍以“湘省风气未开,易滋事端”为词,不予批准。(《张文襄公全集》卷218。)后经反复商请,始同意与鄂省合办。二是1872年6月,曾国藩病殁金陵,其柩由轮船运抵长沙,官绅大哗,反对轮船入境。曾为同治中兴贵宦,尚且如此,足见湖南守旧风气之强锢。这种风气,甚至到了甲午战前的两年,尚未减弱。据载1892年,湘鄂间架设电线,电杆树立后,澧州县绅民疑电线为洋人所设,群起将电杆毁折,终于迫其停工。故在西方传教士眼中,湖南好比《圣经》“创世纪”中一再提及的“铁门之城”伊塔——一个拒绝文化洗礼薰陶的地方,认为湖南之于中国,有如拉萨之于西藏,是禁地中的禁地,是保守主义的大本营。当时舆论界这样评述道:“湖南省人,向未知西法为天下之良法,更未知新法为今日之要法,是以逞其私见,悉力拒之,甚至奉旨设立之电杆,竟敢拔而投诸之火,种种乖僻,皆自困之道也”。(《万国公报》第90卷(光绪二十二年六月))以上便是甲午战前湖南对于西方文化所表现的态度。
其次,从文化的各个层面来看,甲午战前的湖湘文化没有发生变异,仍属于封建的传统文化形态。文化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文化仅指观念形态,广义的文化则包括物质的、制度的、社会心理的三个层面。物质文化是文化的表层结构,它与人们的衣食住行相联系,包括物质或器物的创造。可是在甲午战前,湖南没有出现任何资本主义的新式工、矿、交通、邮电等,社会经济依然故我。人们的物质生活及其环境,基本没有改变。社会心理文化属于文化的深层结构,它表现人们的内心生活、观念形态及其社会习俗。可是在甲午战前,人们的思想观念及其社会心理,如同前述,对于来自西方的资本主义文化,完全表现出排斥和抗拒的态度。在学术、文艺、史地等各精神文化领域的建构,依然没有脱去传统的规范。士大夫多崇尚心性理学,或沉湎于考据训诂。虽然有一部分人倡导经世致用,这本来可以成为中西文化的一个汇合点,但由于人地所限,以及对于西方文化的拒不受容,所谓经世之学,也依然不能突破儒学的藩篱。至于思想的传播工具及其各项辅助设施,诸如近代化的新闻、出版、印刷及其公共图书事业,也一概全无。介于物质与心理文化之间的是制度文化,它反映人们的集体生活。可是在甲午战前,社会各项制度也丝毫未曾注入资本主义文化的新鲜血液。以教育一项论,除了部分经世派对于科举制度有过批判,少数人进行过书院改革的某些尝试之外,真正能够体现资本主义文化设施的新式学堂,则一所都未出现。自然更谈不上政制、法制、兵制等各个方面的变迁了。总之,甲午战前的湖湘文化,其各个层面都没有超越传统文化的氛围。传统的湖南社会以丰衣足食为满足,以奉行“三纲五常”为止境,士大夫以文风自豪,百姓以知就义为足。这是一个完完全全的“自我中心”社会。但凡自我中心者,排外自必强烈。当然,造成这种自我中心的原因有许多,诸如地理环境、地方民族性格等等。但尤为贴近和明显的一个因素,则为湘军的兴起与功成。曾国藩以儒教治军,打败太平天国,使儒家传统得以确保,这就给湖南人带来了高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因而也使其滋生一种虚骄狂妄之气。陈宝箴谓:“自咸丰以来,削平冠乱,名臣儒将,多出于湘,其民气之勇,士节之盛,实甲于天下。而恃其忠肝义胆,敌王所忾,不愿师他人之所长,其义愤激烈之气,鄙夷不屑之心,亦以湘人为最”。(戊戌变法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249页。)皮锡瑞也称:“湘人尚气,勇于有为,而气太盛,则不能虚衷受益”。(皮锡瑞《伏师堂未刊日记》,《湖南历史资料》1958年第4期。)此便是对于自我中心,湖南人的典型概括,又何尝不是对于传统的湖湘文化的概括呢!在这种狂妄的自我中心意识流的作用下,外界发生种种变故,湖南人皆不屑一顾,仍自抱残守缺。无怪乎有人这样评论:“自鸦片战争至英法联军之役,中国所发生的‘三千年变局’,湖南人是无动于衷的。湖南人的守旧态度,有似一口古井,外在的激荡,没有引起些许涟漪。所以当自强运动在沿海地区进展的时候,湖南人仍在酣睡之中。三十余年的自强运动,于湖南人几乎完全是陌生的”。(张明园《中国现代化区域研究·湖南省》,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3年版,第131页。)
也许有人会说,甲午战前,湖南不是出现过几位向西方学习的先进之士吗?如魏源、郭嵩焘、曾纪泽,甚至曾国藩也办过洋务。诚然,这都是客观事实。但人们也应看到,他们虽是湖南人,而他们的新思想却不是在湖南产生的。同时他们的思想和言行,也基本上没有对于甲午战前的湖南产生过作用和影响,更谈不上改变传统的湖湘文化结构和促使它向近代化过渡。他们当时或是不为湖南人所闻,或是受湖南人排斥。他们真正受到湖南人推崇并成为湖南人的骄傲,那恰恰是甲午战后的事情。要言之,甲午战前的湖湘文化,没有与西方文化发生交汇,仍属于典型的传统文化结构。
甲午战后:从传统走向近代的湖湘文化——近代湖湘文化转型之二
湖湘文化的近代化是从甲午战后才开始起步的。具体说是在甲午战后的湖南维新运动中,湖南才一反甲午战前的那种守旧排外的格局,对于西方文化开始受容,并进行了各项近代资本主义文化的模仿和创制。
为什么直到甲午战后,传统的湖湘文化才开始发生变化?这是新的时势和环境造成的。有些学者只注重从思想背景的角度解释这种变化,突出王夫之、魏源等人的思想影响在个中作用。我们不否认传统的湖湘文化与近代湖湘文化之间的传承关系,但却不认为思想背景是引起湖南变的最主要的因素。之所以如此强调,即是说,倘若没有这层思想背景,在某一特定的外部条件的作用下,湖南也是要变的。这一外部条件就是中日甲午战争。是役,老大的中国居然被小小日本给打败了,而湘抚吴大徵还亲率了一批湖湘子弟参与对日作战。昔日不可一世的湘军,如今居然不堪一击,这对于“自我中心”的湖南人来说,是一股强刺激。如果说过去的湖南人曾因为湘军所带来的荣耀而自我陶醉,以致于守旧排外,那么这种荣耀一经扫地,湖南人就在心理上失去了平衡。谭嗣同说:“湘军与日本战,大溃于牛庄,湖南人始转侧豁悟,其虚骄不可向迩之气,亦顿馁矣”。(《谭嗣同全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68页。)虚骄之气既灭,虚衷受益才有可能。当时湖南人多以日本做榜样。日本所以打败中国,是因学习西方有成效,因此湖南人也就对于“西学”产生兴趣。谭嗣同的前后变化很可以说明这点。1895年,他写给欧阳中鹄的信中说:“平日于中外事虽稍稍究心,终不能得其要领。经此创巨痛深,乃始屏弃一切,专精致思”。“详考数十年之世变,而切究其事理,……不敢徇一孔之见而封于旧说,不敢不舍己从人取于人以为善。设身处境,机牙百出。因有见于大化之所趋,风气之所溺,非守文因旧所能挽回者,不恤首发大难,画此尽变西法之策”。(《谭嗣同全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68页。)所谓“舍己从人取于人”,所谓“画此尽变西法之策”,表现出一种异于甲午战前的崭新姿态。甲午战后,一大批湖南人,就是抱着这种姿态,从传统文化的氛围中挣脱出来,在陈宝箴、江标、徐仁铸、黄遵宪等湘省官吏的支持下,在梁启超等几位康门弟子的帮助下,发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湖南维新运动,从而将湖湘文化推向近代化的进程。
湖湘文化走向近代化,首先表现为传统的观念形态发生变革。为了破除甲午战前湖南守旧排外的格局,湖南维新派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开民智”与“倡西学”。传统的湖湘文化以自我封闭为其特征。自我中心的顽固之士抱着一种“普天之下,惟我独尊”,“舍我之外,必无教化”的观念。维新派将其指为“井蛙”和“夏虫”。井蛙不知天,夏虫不知冰。邵阳人樊锥写成《发锢》一文,抨击顽固派“不揽星球,则曰世界之宏”。(《湘报》,1898年4月19日,第38号。)告诫守旧人士在湖南和中国之外,尚有一个浩渺无垠的宇宙,宇宙中有无数星球,而我“仅据其一”,这“其一”之中,又有万国万教相列,“相犄相角,相抵相吞”,“宗旨岔出,言论横塞”。世界既如此之大,万国万教相列如此之多,又何可“唯我独尊”?针对守旧者将儒家文化奉为至高无上的“天理”,把西方文化视作非天理的异端邪说,樊锥驳斥说:“以天之理,不以是者理,非者不理也。世界之是非,皆理也”。“自然之性,欧亚相合,乌得以我独有天,彼独无天乎?又乌得以我之天独是,彼之天独不是乎?”他认为“天理”并非儒家所独有,天理即世界之公理!“天之于生,无非一也,一也者,公理焉;公理也者,平等焉”。故西方文化应与中国文化平等相视。所谓“一人孤生不成其为人,一国孤据不成其为国,一洲孤立不成其为地球,一筋一血一丝一络不成其为身,故一教不成其为世界也”。(《湘报》,1898年4月19日,第38号。)
二是宣场“中体西用”与“西学中源”说。对于西学合法地位的认定,必然导致维新人士将中西文化进行比较,从而权衡轻重,判定优劣,决其取向。应该说,在这一点上维新人士之间存有差异。大部分维新人士,特别是在维新运动初期,通过比较,还只能对于西学中的“西艺”加以接受,即学习两方科技,进行器物文化的创造。他们并不认为“西政”,即西方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优于中国。因此他们奉行从60年代开始作为洋务运动指导思想的“中体西用”为指针,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体”还不能变。湖南新政中的两项重要设施——南学会与时务学堂,便都是以“中体西用”为其宗旨。皮锡瑞主讲南学会时,屡次宣称:“中国自有教旨学派,二千年来信从已久,岂能尽弃其学,全仿西学?”(皮锡瑞:《师伏堂未刊日记》,《湖南历史资料》1958年第4期。),由于奉行这种宗旨,于是便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即许多维新人士在会通中西文化时,几乎都将西方文化说成是由中国文化派生的,这就是所谓的“西学中源”说。如唐才常解释湖南创设保卫局时这样说:“今西国有警察部,无不与《周官》暗合。《传》曰:‘天子失官,学在四夷’。《记》曰:‘礼失求野’。吾能取其法,还之中国,斯可认上对古人,下慰民心。”(《湘报》,1898年3月8日第2号。)为何甲午战后,不少人已醉心“西政”,而湖南则还依然停留在“中体西用”的层次上?试言之,一是湖南开风气较晚,它本身没有经历洋务运动这个阶段,大多数人的认识水平还不能超越这个层次,甲午战后欲“毕其功于一役”,一时尚难办到;二是中央的官方文书中还只标榜“中体西用”,主持湘省新政的官员尚不敢有所逾越而去承担风险;三是维新人士为减少新政阻力,需要尽可能将中西文化的畛域消除。所谓“西学中源”说,对于部分维新者讲,实际上也隐寓着以维护传统的形式来打破传统的用意。
三是宣传“西政”并与保守派斗争。尽管多数人奉行“中体西用”,然而也有少数激进的维新人士,在湖南维新运动的中后期,旗帜鲜明地从“西艺”层面升华到了“西政”的高度。谭嗣同是其中突出的一员。他指责主张“西艺”者,是对西方“政令法度之美备曾未梦见”,认为中国变法应当从学习西方的政令法度入手,这就需要改变中国的“体”,即封建的君主专制和纲常名教。他指责封建君主为“窃国大盗”,指责三纲五常是“惨祸烈毒”。(《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上册。)其他还有一些激进派亦有同样的批判。在批判的同时,他们大倡西方的平等思想与民权学说。谭嗣同认为封建社会颠倒了君民关系,应当是“民本君末”,“君权民授”,“主权在民”。他说:“五伦中于人生最无弊而有益”者,只有朋友一伦。“所以者何?一曰‘平等’,二曰‘自由’,三曰‘节宣惟意’。总括其义,曰不失自主之权而已矣”。(《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上册)梁启超在时务学堂面对青年学子的讲学中,更是大张其说。他们将封建文化的“体”批驳得体无完肤,成了传统文化的叛逆者。甚至他们中的个别人士,还主张全盘西化。樊锥有“革从前,搜索无剩,唯泰西是效”的言论;(《湘报》,1898年4月2日第24号。)易鼐有“改正朔,易服色,一切制度悉从泰西”的主张。(《湘报》,1898年3月29日第20号。)由此可见,封建的伦理观在他们思想上已发生变革,继之由资产阶级的民主平等观所取代。正因为这样,才招致守旧人士,也包括停留在中体西用层次上的一批人的反对。湖南维新运动中所发生的一场斗争,史学界称之为新旧之争(其实应当是“体用之争”,或者说是“西艺”与“西政”之争),便是由此而生的。在这场斗争中,以谭嗣同、唐才常、熊希龄为代表的激进的维新派面对以王先谦、叶德辉为首的反对派的猖狂进攻,毫不退却,生死以斗,甚至以“杀身灭族”相劝勉,充分表现出一种冲决罗网的献身精神。
总之,甲午战后经过维新派的积极宣传和努力,人们的思想都在不同程度、不同层次上与传统的观念发生了变革和离异,这种变革、离异,成为湖湘文化走向近代化的重要标志。
其次,维新派以变革后的新思想和新形式,开创了湖湘文化近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这种新局面的开创具体表现在如下五个方面:
一是开设学堂。几乎所有的维新派,都提出了废科举、兴学校的要求。湖南时务学堂的设立,成为湖南省第一所近代化学校。课程设置除了经史,增设了不少西学课目,如格算、公法、外国史志等。省城还设立了近代化的专门学堂——武备学堂,采用西法培养新式军官。全省各地都纷纷改变旧的教育体制,标志着湖南近代教育的开创。
二是举办学会。省城设立南学会,成为湘省“开民智”的领导中心。遇有地方重大事情,均由此会讨论,提出办法,供省当局采纳。南学会定期开讲学术、政教、天文、舆地,听讲者可自由发问辩难,为人们提供了思想与言论交流的场地。全省各地不仅有南学会分会,还设立了其他各种学会,如校经学会、明达学会、致用学会、延年会、群萌学会、任学会、湖南不缠足会、三江学会、兴算学会、法律学会、公法学会、质学会、戒鸦片烟学会等等。各学会开展各项活动,移风易俗,蔚成一种新的社会风尚。其中尤以湖南不缠足会与长沙延年会成绩显著。不缠足会旨在破除妇女缠足陋习。它的入会章程规定:“凡入会人所生女子不得缠足”,“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之女”。谭嗣同撰《不缠足会嫁娶章程》还规定:“同会者可互通婚姻,婚姻从简,女方不得需索聘礼。(《湘报》,1898年4月9日第30号。)当时报名参加不缠足会者达一千数百人之多。总会在长沙设立,衡山、新化等地还设立分会。延年会则以树新风、除旧俗为主旨。它的章程规定:无故不得请客,贺节贺喜及虚文酬答一律免除,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办事讲求效率,并每天做体操。(《湘报》,1898年4月9日第30号)。
三是推行市政管理措施。为维护社会秩序和治安,湖南设立了保卫局。这实际上是中国最早的警察机构。它以“去民害、卫民生、检非违、索罪犯”为主旨。(《湘报》,1898年4月9日第30号)。除通缉罪犯,还清扫街道卫生,维持市内交通。
保卫局附设有迁善所,职责是收容和改造社会不法之徒,如骗、盗及流氓斗殴等,组织他们学习织布、缝纫、刻字、弹棉、制鞋等项技艺,使之释放之后,能有一正当职业谋生,不再危害社会。
四是建立各项近代文化设施。为开风气、拓见闻,省城办起《湘学报》与《湘报》。这是湖南最早的近代杂志和日报。它们开设各项专栏,有奏疏、电旨、公牍、论说、省内外新闻、商务、杂事、外国时事等。甚至还刊载每天市场商情、物价及各类广告,成为传递信息、沟通人们思想的重要工具,也成为宣传资本主义新文化与批判封建主义旧文化的园地。当时,《湘报》上出现了一些用白话体写作的文章和诗歌,如皮嘉佑的《平等歌》、《醒世歌》;吴獬的《大家想想歌》等,语言通俗活泼,开创了文学的新形式,还出现了一些新史学以及运用西方自然科学解释天文、地理的文章。《湘报》当时已经采用了最新的机器活字印刷技术,报纸日出一张。湖南近代的新闻、出版、印刷事业由此开创。南学会还设有藏书楼,也开湖南近代图书馆事业之先河。
五是开办近代新式企业。包括设矿务局,用机器和新法开采各种矿藏;设和丰火柴公司,提供人们日常必需的用具;设宝善成制造公司,开办机器制造业;设小型发电厂,使长沙最早有了电灯照明;设电报局,架湘鄂间电线,使湖南最早有了电信业。又开办湘鄂间的轮船营运;还筹建鄂汉铁路。
所有上述,表现了甲午战后的湖南,无论是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还是社会心理文化,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这种变化,是湖湘文化走向近代化的另一个更为重要的标志。
首先,从中西文化冲突融汇的视角看,甲午战前的湖湘文化对于西方文化只有排斥,没有受容。排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于西教加以排斥。最早传入湖南的西方文化是基督教文化。据载在清雍正之前,衡阳与湘潭两地即建有天主教堂。太平天国期间,湖南境内的天主教堂“相当可观”。1860年《天津条约》订立,中国允许传教士入内地合法传教,湖南就更多传教士的足迹。可是这种西教文化并不能在湖南立足生根,它遭到了湖南人的强烈抗拒。从1860年开始,湖南反教排外的风气极盛。凡有传教士涉足之处,如湘潭、衡阳、永州、岳州、长沙、常德、武陵、龙阳、石门、桃源、临湘等地,都无一例外地发生了反教排外事件。据统计,从1860年到甲午战前,湖南的大小教案多达数十起,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这些教案或是焚烧教堂、驱逐教士;或是发布攻击性的揭贴和漫画,在全国造成很大影响。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周汉反洋教。周汉,湖南宁乡人,曾随陕甘总督刘锦棠前往新疆,在左宗棠的湘军营中帮办军务,后擢升陕西候补道。可说是位有功名的封建营伍之士。他反洋教主要采取漫画与歌谣的形式,将外国教士画作“猪精”,称天主教为“天猪教”,指责其“伤天理”、“灭天伦”。可见他反洋教的目的是维护封建的“圣道”和“崇正黜邪”,并非自发与盲从。他在狱中的供词且自称:“我中国自古奉行周公孔子之教,我大清定鼎,未有改也”,“忠臣孝子,服从本国君父之教,至死不变”,“服从他国之教,万国万世所共恶”。(《周汉与反洋教斗争(附供词》,《湖南历史资料》1958年第4期)周汉的反洋教反映了当时传统的湖湘文化所蕴含的强烈内凝力,这种内凝力对于来自西方的异教文化,概加排斥,绝不受容。同样的例子,在曾国藩身上也可以看到。曾国藩组织湘军对抗太平天国,打起的便是一面“卫道”的旗帜。针对太平天国搬来基督教文化的某些内容,亵渎孔子,崇奉上帝,与传统的儒家文化相背离,曾国藩发布《讨粤匪檄》,就抓住这一点大加指责。说太平天国“举中国数千年礼义人伦诗书典则,一旦扫地荡尽,此不独我大清之变,乃开辟以来名教之奇变,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于九原,凡读书识字者,又乌可袖手安坐,不思一为之所也”。(《曾国藩全集·文学》卷3。)在这里,曾国藩的卫道与周汉的卫道,本质上并无区别。从某种意义上说,曾国藩对抗太平军,不单是军事上的抗争,也是一场“文化绝续之战”,争战的结局,太平天国失败了,在中国、在湖南,是封建正统的儒家文化得以确保。这种“正统的”文化中心,被曾国藩不自觉地从北京搬到了湖南。
二是对于西方的一切新事物和新观念也一概加以排斥。这里可以略举几例。一是湘省行轮。早在1866年,湘阳人郭嵩焘上书总理衙门,主张在湘省制造火轮,“以分洋人之利”。1879年郭出使英法卸任归里,“以开设口岸、广通商务,为兴湘之第一义”。(《戊戌变法》(三)第376页。)并筹集资金,创议行轮于湘鄂间。不意竟遭到湘人极力反对。湘人认为轮船一开,会将外国人引入内地,民船也会因此而生涯尽失,故众口一词,指郭为“二毛子”。同官刘锡鸿还上奏弹劾,致使郭议败于无成。直到甲午战后,其它一些河海交通之区,如苏、浙、赣等省,早已兴办内河行轮了,然而当湘绅向湖广总督张之洞作恳切请求时,张仍以“湘省风气未开,易滋事端”为词,不予批准。(《张文襄公全集》卷218。)后经反复商请,始同意与鄂省合办。二是1872年6月,曾国藩病殁金陵,其柩由轮船运抵长沙,官绅大哗,反对轮船入境。曾为同治中兴贵宦,尚且如此,足见湖南守旧风气之强锢。这种风气,甚至到了甲午战前的两年,尚未减弱。据载1892年,湘鄂间架设电线,电杆树立后,澧州县绅民疑电线为洋人所设,群起将电杆毁折,终于迫其停工。故在西方传教士眼中,湖南好比《圣经》“创世纪”中一再提及的“铁门之城”伊塔——一个拒绝文化洗礼薰陶的地方,认为湖南之于中国,有如拉萨之于西藏,是禁地中的禁地,是保守主义的大本营。当时舆论界这样评述道:“湖南省人,向未知西法为天下之良法,更未知新法为今日之要法,是以逞其私见,悉力拒之,甚至奉旨设立之电杆,竟敢拔而投诸之火,种种乖僻,皆自困之道也”。(《万国公报》第90卷(光绪二十二年六月))以上便是甲午战前湖南对于西方文化所表现的态度。
其次,从文化的各个层面来看,甲午战前的湖湘文化没有发生变异,仍属于封建的传统文化形态。文化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文化仅指观念形态,广义的文化则包括物质的、制度的、社会心理的三个层面。物质文化是文化的表层结构,它与人们的衣食住行相联系,包括物质或器物的创造。可是在甲午战前,湖南没有出现任何资本主义的新式工、矿、交通、邮电等,社会经济依然故我。人们的物质生活及其环境,基本没有改变。社会心理文化属于文化的深层结构,它表现人们的内心生活、观念形态及其社会习俗。可是在甲午战前,人们的思想观念及其社会心理,如同前述,对于来自西方的资本主义文化,完全表现出排斥和抗拒的态度。在学术、文艺、史地等各精神文化领域的建构,依然没有脱去传统的规范。士大夫多崇尚心性理学,或沉湎于考据训诂。虽然有一部分人倡导经世致用,这本来可以成为中西文化的一个汇合点,但由于人地所限,以及对于西方文化的拒不受容,所谓经世之学,也依然不能突破儒学的藩篱。至于思想的传播工具及其各项辅助设施,诸如近代化的新闻、出版、印刷及其公共图书事业,也一概全无。介于物质与心理文化之间的是制度文化,它反映人们的集体生活。可是在甲午战前,社会各项制度也丝毫未曾注入资本主义文化的新鲜血液。以教育一项论,除了部分经世派对于科举制度有过批判,少数人进行过书院改革的某些尝试之外,真正能够体现资本主义文化设施的新式学堂,则一所都未出现。自然更谈不上政制、法制、兵制等各个方面的变迁了。总之,甲午战前的湖湘文化,其各个层面都没有超越传统文化的氛围。传统的湖南社会以丰衣足食为满足,以奉行“三纲五常”为止境,士大夫以文风自豪,百姓以知就义为足。这是一个完完全全的“自我中心”社会。但凡自我中心者,排外自必强烈。当然,造成这种自我中心的原因有许多,诸如地理环境、地方民族性格等等。但尤为贴近和明显的一个因素,则为湘军的兴起与功成。曾国藩以儒教治军,打败太平天国,使儒家传统得以确保,这就给湖南人带来了高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因而也使其滋生一种虚骄狂妄之气。陈宝箴谓:“自咸丰以来,削平冠乱,名臣儒将,多出于湘,其民气之勇,士节之盛,实甲于天下。而恃其忠肝义胆,敌王所忾,不愿师他人之所长,其义愤激烈之气,鄙夷不屑之心,亦以湘人为最”。(戊戌变法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249页。)皮锡瑞也称:“湘人尚气,勇于有为,而气太盛,则不能虚衷受益”。(皮锡瑞《伏师堂未刊日记》,《湖南历史资料》1958年第4期。)此便是对于自我中心,湖南人的典型概括,又何尝不是对于传统的湖湘文化的概括呢!在这种狂妄的自我中心意识流的作用下,外界发生种种变故,湖南人皆不屑一顾,仍自抱残守缺。无怪乎有人这样评论:“自鸦片战争至英法联军之役,中国所发生的‘三千年变局’,湖南人是无动于衷的。湖南人的守旧态度,有似一口古井,外在的激荡,没有引起些许涟漪。所以当自强运动在沿海地区进展的时候,湖南人仍在酣睡之中。三十余年的自强运动,于湖南人几乎完全是陌生的”。(张明园《中国现代化区域研究·湖南省》,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3年版,第131页。)
也许有人会说,甲午战前,湖南不是出现过几位向西方学习的先进之士吗?如魏源、郭嵩焘、曾纪泽,甚至曾国藩也办过洋务。诚然,这都是客观事实。但人们也应看到,他们虽是湖南人,而他们的新思想却不是在湖南产生的。同时他们的思想和言行,也基本上没有对于甲午战前的湖南产生过作用和影响,更谈不上改变传统的湖湘文化结构和促使它向近代化过渡。他们当时或是不为湖南人所闻,或是受湖南人排斥。他们真正受到湖南人推崇并成为湖南人的骄傲,那恰恰是甲午战后的事情。要言之,甲午战前的湖湘文化,没有与西方文化发生交汇,仍属于典型的传统文化结构。
甲午战后:从传统走向近代的湖湘文化——近代湖湘文化转型之二
湖湘文化的近代化是从甲午战后才开始起步的。具体说是在甲午战后的湖南维新运动中,湖南才一反甲午战前的那种守旧排外的格局,对于西方文化开始受容,并进行了各项近代资本主义文化的模仿和创制。
为什么直到甲午战后,传统的湖湘文化才开始发生变化?这是新的时势和环境造成的。有些学者只注重从思想背景的角度解释这种变化,突出王夫之、魏源等人的思想影响在个中作用。我们不否认传统的湖湘文化与近代湖湘文化之间的传承关系,但却不认为思想背景是引起湖南变的最主要的因素。之所以如此强调,即是说,倘若没有这层思想背景,在某一特定的外部条件的作用下,湖南也是要变的。这一外部条件就是中日甲午战争。是役,老大的中国居然被小小日本给打败了,而湘抚吴大徵还亲率了一批湖湘子弟参与对日作战。昔日不可一世的湘军,如今居然不堪一击,这对于“自我中心”的湖南人来说,是一股强刺激。如果说过去的湖南人曾因为湘军所带来的荣耀而自我陶醉,以致于守旧排外,那么这种荣耀一经扫地,湖南人就在心理上失去了平衡。谭嗣同说:“湘军与日本战,大溃于牛庄,湖南人始转侧豁悟,其虚骄不可向迩之气,亦顿馁矣”。(《谭嗣同全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68页。)虚骄之气既灭,虚衷受益才有可能。当时湖南人多以日本做榜样。日本所以打败中国,是因学习西方有成效,因此湖南人也就对于“西学”产生兴趣。谭嗣同的前后变化很可以说明这点。1895年,他写给欧阳中鹄的信中说:“平日于中外事虽稍稍究心,终不能得其要领。经此创巨痛深,乃始屏弃一切,专精致思”。“详考数十年之世变,而切究其事理,……不敢徇一孔之见而封于旧说,不敢不舍己从人取于人以为善。设身处境,机牙百出。因有见于大化之所趋,风气之所溺,非守文因旧所能挽回者,不恤首发大难,画此尽变西法之策”。(《谭嗣同全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68页。)所谓“舍己从人取于人”,所谓“画此尽变西法之策”,表现出一种异于甲午战前的崭新姿态。甲午战后,一大批湖南人,就是抱着这种姿态,从传统文化的氛围中挣脱出来,在陈宝箴、江标、徐仁铸、黄遵宪等湘省官吏的支持下,在梁启超等几位康门弟子的帮助下,发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湖南维新运动,从而将湖湘文化推向近代化的进程。
湖湘文化走向近代化,首先表现为传统的观念形态发生变革。为了破除甲午战前湖南守旧排外的格局,湖南维新派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开民智”与“倡西学”。传统的湖湘文化以自我封闭为其特征。自我中心的顽固之士抱着一种“普天之下,惟我独尊”,“舍我之外,必无教化”的观念。维新派将其指为“井蛙”和“夏虫”。井蛙不知天,夏虫不知冰。邵阳人樊锥写成《发锢》一文,抨击顽固派“不揽星球,则曰世界之宏”。(《湘报》,1898年4月19日,第38号。)告诫守旧人士在湖南和中国之外,尚有一个浩渺无垠的宇宙,宇宙中有无数星球,而我“仅据其一”,这“其一”之中,又有万国万教相列,“相犄相角,相抵相吞”,“宗旨岔出,言论横塞”。世界既如此之大,万国万教相列如此之多,又何可“唯我独尊”?针对守旧者将儒家文化奉为至高无上的“天理”,把西方文化视作非天理的异端邪说,樊锥驳斥说:“以天之理,不以是者理,非者不理也。世界之是非,皆理也”。“自然之性,欧亚相合,乌得以我独有天,彼独无天乎?又乌得以我之天独是,彼之天独不是乎?”他认为“天理”并非儒家所独有,天理即世界之公理!“天之于生,无非一也,一也者,公理焉;公理也者,平等焉”。故西方文化应与中国文化平等相视。所谓“一人孤生不成其为人,一国孤据不成其为国,一洲孤立不成其为地球,一筋一血一丝一络不成其为身,故一教不成其为世界也”。(《湘报》,1898年4月19日,第38号。)
二是宣场“中体西用”与“西学中源”说。对于西学合法地位的认定,必然导致维新人士将中西文化进行比较,从而权衡轻重,判定优劣,决其取向。应该说,在这一点上维新人士之间存有差异。大部分维新人士,特别是在维新运动初期,通过比较,还只能对于西学中的“西艺”加以接受,即学习两方科技,进行器物文化的创造。他们并不认为“西政”,即西方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优于中国。因此他们奉行从60年代开始作为洋务运动指导思想的“中体西用”为指针,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体”还不能变。湖南新政中的两项重要设施——南学会与时务学堂,便都是以“中体西用”为其宗旨。皮锡瑞主讲南学会时,屡次宣称:“中国自有教旨学派,二千年来信从已久,岂能尽弃其学,全仿西学?”(皮锡瑞:《师伏堂未刊日记》,《湖南历史资料》1958年第4期。),由于奉行这种宗旨,于是便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即许多维新人士在会通中西文化时,几乎都将西方文化说成是由中国文化派生的,这就是所谓的“西学中源”说。如唐才常解释湖南创设保卫局时这样说:“今西国有警察部,无不与《周官》暗合。《传》曰:‘天子失官,学在四夷’。《记》曰:‘礼失求野’。吾能取其法,还之中国,斯可认上对古人,下慰民心。”(《湘报》,1898年3月8日第2号。)为何甲午战后,不少人已醉心“西政”,而湖南则还依然停留在“中体西用”的层次上?试言之,一是湖南开风气较晚,它本身没有经历洋务运动这个阶段,大多数人的认识水平还不能超越这个层次,甲午战后欲“毕其功于一役”,一时尚难办到;二是中央的官方文书中还只标榜“中体西用”,主持湘省新政的官员尚不敢有所逾越而去承担风险;三是维新人士为减少新政阻力,需要尽可能将中西文化的畛域消除。所谓“西学中源”说,对于部分维新者讲,实际上也隐寓着以维护传统的形式来打破传统的用意。
三是宣传“西政”并与保守派斗争。尽管多数人奉行“中体西用”,然而也有少数激进的维新人士,在湖南维新运动的中后期,旗帜鲜明地从“西艺”层面升华到了“西政”的高度。谭嗣同是其中突出的一员。他指责主张“西艺”者,是对西方“政令法度之美备曾未梦见”,认为中国变法应当从学习西方的政令法度入手,这就需要改变中国的“体”,即封建的君主专制和纲常名教。他指责封建君主为“窃国大盗”,指责三纲五常是“惨祸烈毒”。(《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上册。)其他还有一些激进派亦有同样的批判。在批判的同时,他们大倡西方的平等思想与民权学说。谭嗣同认为封建社会颠倒了君民关系,应当是“民本君末”,“君权民授”,“主权在民”。他说:“五伦中于人生最无弊而有益”者,只有朋友一伦。“所以者何?一曰‘平等’,二曰‘自由’,三曰‘节宣惟意’。总括其义,曰不失自主之权而已矣”。(《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上册)梁启超在时务学堂面对青年学子的讲学中,更是大张其说。他们将封建文化的“体”批驳得体无完肤,成了传统文化的叛逆者。甚至他们中的个别人士,还主张全盘西化。樊锥有“革从前,搜索无剩,唯泰西是效”的言论;(《湘报》,1898年4月2日第24号。)易鼐有“改正朔,易服色,一切制度悉从泰西”的主张。(《湘报》,1898年3月29日第20号。)由此可见,封建的伦理观在他们思想上已发生变革,继之由资产阶级的民主平等观所取代。正因为这样,才招致守旧人士,也包括停留在中体西用层次上的一批人的反对。湖南维新运动中所发生的一场斗争,史学界称之为新旧之争(其实应当是“体用之争”,或者说是“西艺”与“西政”之争),便是由此而生的。在这场斗争中,以谭嗣同、唐才常、熊希龄为代表的激进的维新派面对以王先谦、叶德辉为首的反对派的猖狂进攻,毫不退却,生死以斗,甚至以“杀身灭族”相劝勉,充分表现出一种冲决罗网的献身精神。
总之,甲午战后经过维新派的积极宣传和努力,人们的思想都在不同程度、不同层次上与传统的观念发生了变革和离异,这种变革、离异,成为湖湘文化走向近代化的重要标志。
其次,维新派以变革后的新思想和新形式,开创了湖湘文化近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这种新局面的开创具体表现在如下五个方面:
一是开设学堂。几乎所有的维新派,都提出了废科举、兴学校的要求。湖南时务学堂的设立,成为湖南省第一所近代化学校。课程设置除了经史,增设了不少西学课目,如格算、公法、外国史志等。省城还设立了近代化的专门学堂——武备学堂,采用西法培养新式军官。全省各地都纷纷改变旧的教育体制,标志着湖南近代教育的开创。
二是举办学会。省城设立南学会,成为湘省“开民智”的领导中心。遇有地方重大事情,均由此会讨论,提出办法,供省当局采纳。南学会定期开讲学术、政教、天文、舆地,听讲者可自由发问辩难,为人们提供了思想与言论交流的场地。全省各地不仅有南学会分会,还设立了其他各种学会,如校经学会、明达学会、致用学会、延年会、群萌学会、任学会、湖南不缠足会、三江学会、兴算学会、法律学会、公法学会、质学会、戒鸦片烟学会等等。各学会开展各项活动,移风易俗,蔚成一种新的社会风尚。其中尤以湖南不缠足会与长沙延年会成绩显著。不缠足会旨在破除妇女缠足陋习。它的入会章程规定:“凡入会人所生女子不得缠足”,“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之女”。谭嗣同撰《不缠足会嫁娶章程》还规定:“同会者可互通婚姻,婚姻从简,女方不得需索聘礼。(《湘报》,1898年4月9日第30号。)当时报名参加不缠足会者达一千数百人之多。总会在长沙设立,衡山、新化等地还设立分会。延年会则以树新风、除旧俗为主旨。它的章程规定:无故不得请客,贺节贺喜及虚文酬答一律免除,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办事讲求效率,并每天做体操。(《湘报》,1898年4月9日第30号)。
三是推行市政管理措施。为维护社会秩序和治安,湖南设立了保卫局。这实际上是中国最早的警察机构。它以“去民害、卫民生、检非违、索罪犯”为主旨。(《湘报》,1898年4月9日第30号)。除通缉罪犯,还清扫街道卫生,维持市内交通。
保卫局附设有迁善所,职责是收容和改造社会不法之徒,如骗、盗及流氓斗殴等,组织他们学习织布、缝纫、刻字、弹棉、制鞋等项技艺,使之释放之后,能有一正当职业谋生,不再危害社会。
四是建立各项近代文化设施。为开风气、拓见闻,省城办起《湘学报》与《湘报》。这是湖南最早的近代杂志和日报。它们开设各项专栏,有奏疏、电旨、公牍、论说、省内外新闻、商务、杂事、外国时事等。甚至还刊载每天市场商情、物价及各类广告,成为传递信息、沟通人们思想的重要工具,也成为宣传资本主义新文化与批判封建主义旧文化的园地。当时,《湘报》上出现了一些用白话体写作的文章和诗歌,如皮嘉佑的《平等歌》、《醒世歌》;吴獬的《大家想想歌》等,语言通俗活泼,开创了文学的新形式,还出现了一些新史学以及运用西方自然科学解释天文、地理的文章。《湘报》当时已经采用了最新的机器活字印刷技术,报纸日出一张。湖南近代的新闻、出版、印刷事业由此开创。南学会还设有藏书楼,也开湖南近代图书馆事业之先河。
五是开办近代新式企业。包括设矿务局,用机器和新法开采各种矿藏;设和丰火柴公司,提供人们日常必需的用具;设宝善成制造公司,开办机器制造业;设小型发电厂,使长沙最早有了电灯照明;设电报局,架湘鄂间电线,使湖南最早有了电信业。又开办湘鄂间的轮船营运;还筹建鄂汉铁路。
所有上述,表现了甲午战后的湖南,无论是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还是社会心理文化,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这种变化,是湖湘文化走向近代化的另一个更为重要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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