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发展规划2025
法律分析:规划提出努力把昆明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和人文交流中心。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综合枢纽基本建成。规划提出经济发展、创新驱动、对外开放、生态环境、民生福祉、安全保障6大类25项指标,其中预期性指标20项,约束性指标5项。到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预计突破万亿元大关,年均增长7.5%—8%。
法律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第三条 展望二〇三五年,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再迈上新的大台阶,人均生产总值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区域创新能力大幅增强,开放程度和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和国际物流体系基本形成,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高度融合,基本实现经济体系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同频共振,空间发展布局更加科学优化,城乡区域发展整体性、协调性、融合性明显增强,基本实现城乡发展现代化。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国前列,世界春城花都和生态宜居城市魅力凸显,建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基本实现生态文明现代化。科技强市、文化强市、教育强市、人才强市、体育强市和健康昆明基本建成,营商环境、生活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实现公共服务现代化。市域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程度持续提高,法治昆明、平安昆明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群众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