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失业金的条件如下: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关于失业金的申请和领取,这3个条件缺一不可。
1、员工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的个人意愿中断就业。
3、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相应的求职要求。
这里面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条件是能否办理失业保险金的关键,第一要缴费一年,第二被动离职,所以一切主动离职的情况都会被排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范围之外。
但所有的事情并非一概的绝对论,这里还存在一种非常特殊的情况,虽然是员工主动提出离职,但是也算是被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
这就是非因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的主动提出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定,用人单位出现一些情况,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些特殊情况包括:未执行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不能及时足额的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
一般情况下,自己在离职以后的当月或者说第2个月开始,只要是你的社保处在暂停交费的状态,就可以去申请失业补助金了。这个首先是要单位的社保专员来给你申报申报,你的社保暂停交费一般就是离职的当月和下个月,就可以完成了。
主要是根据你自己提出辞职的时间来决定,一般情况下在当月15号之内,如果说提出辞职,那么当月就可以办理完成暂停缴纳社保的情形,作为原工作单位来讲,他也不会再给你承担当月的社保缴费了。如果是当月15号以后提出辞职的。那么作为工作单位来讲,他还会给你承担一个月的社保,所以说你从第2个月开始才会暂停交纳社保,才能够去申请失业补助金的待遇。
而且这也是有规定的失业补助金,只是针对于今年在2020年2月份到12月之间辞职的人群可以去申请失业补助金,那么失业补助金,最长的领取期限是不超过6个月,他的领取金额相当于我们失业保险金的80%左右,所以说要略低于失业保险金好比失业保险军事1500元,那么你领到的失业补助金可能只有1300元左右。
所以说这个领取的时间是很快的,一般,你辞职以后的第2个月,自己在你所在地区的官方APP就可以申请。或者是持有自己的本人身份证件,去参保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直接去申请失业补助金。那么只要你正常参加的失业保险,在6个月左右或者6个月以上都可以领取这个失业补助金。
但有一点需要提示的是,虽然说你可能具备享受失业补助金的条件,如果说你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正常实现了再就业,并且新的工作单位也给你正常参加社保待遇了,那么这种情况下失业补助金就会停止发放,所以说并不是我们可以一直领取,而是根据你有没有实现再就业来决定,能否一直持续的领取完成,这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当然,如果说你在6个月之内,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你就可以一直领取完成,这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我国失业保险法规规定,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等待期为7天。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有: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一般来说,只要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为其购买了一年以上的失业保险的,员工在被辞退或者是其他因素下辞职的,只要在失业后办理了失业登记,就可以拿着相应的证件材料去社会保险办理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而具体能够领取到的失业保险金的数额,是由单位所缴纳的失业保险金的年限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