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涉外礼仪
商务涉外礼仪
商务涉外礼仪,在人际关系中,我们需要懂一些社交礼仪,这样和人相处中才不会让人觉得尬尴和不舒服。社交礼仪的类型非常多,不同场合也有不一样的社交礼仪。下面是商务涉外礼仪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商务涉外礼仪1
参加同外商或外国朋友、华侨、港澳台同胞的谈判人员应注意下列问题:
首先,应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保守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利益。
其次,每次谈判前都应确定与对方主谈人职位大致相等的主谈人。其他谈判人员在谈判中非经我方主谈人同意,不得随便发言或向对方提意见。有意见可书面提交主谈人。若几个单位参加同一谈判,应事先统一意见。在谈判中的不同意见可会后研讨,必要时可体会,不得当场争论;谈判中要维持主谈人的意见。
再次,谈判前应充分准备所谈的问题,可制定不同方案,避免因仓促上阵造成失误。如果外商是熟人,不必介绍,仅上前握手问候,如果外商是初次晤面且又互不相识,接待人员应主动上前询问并做自我介绍;如果迎接的是大批客人,则需事前准备标牌或小旗,让客人在远处就能看到并主动前来接洽。
迎接外商须注意的具体事项:
1、如果是身份较高的客人,应事前在机场(车站、码头)安排好休息室、备好饮料。
2、最好在客人到达前就把房间和乘车表告知客人,若做不到,应在客人到达后立即将住房和乘车表告诉客人,或请对方联络人转达。
3、指派专人按规定协助客人办理入境手续及机(车、船)票和行李提取等事宜。
4、客人到达住处后,一般不宜立即安排活动,应请客人稍事休息,起码要留给客人更衣整容时间。
外商住所办公室礼仪
到外商的住所或办公室,均应事先约定或通知,并按时到达。无人迎接应敲门或按门铃,经主人允许后方可进入;若无人应声,可再次敲门或按铃(但敲门声音要轻,按铃时间不宜过长)。无人或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若因事急或未有约定又必须前往,尽量避免在深夜打搅对方,万不得已在休息时间约告对方,见面首先应立即致歉意,再说明打扰的原因。
经主人允许或邀请可进入室内。即使所谈事情需要时间很短,也不要站在门口谈话;若主人未邀请入室,可退至门外,进行室外交谈。室内谈话若时间较短,不必坐下,事毕不宜逗留,若谈话时间较长,可在主人邀请后入座。事先未有约定的,谈话时间不宜过长。
应邀到外商家中拜访、作客,应按主人提议的时间准时抵达,过早过晚均不礼貌。拜访的时间一般在上午十时或下午四时左右。若因故迟到,应致歉意。对主人准备的小吃,不要拒绝,应品尝一下;准备的饮料,尽可能喝掉。无主人的邀请或未经主人的允许,不得随意参观主人的住房和庭院,在主人的带领下参观其住宅,即是最熟悉的朋友也不要去触动除书籍、花草以外的室内摆设或个人用品。对主人家的人都应问候(尤其是夫人或丈夫和孩子),主人家的猫狗不应表示害怕或讨厌,更不要去踢它或打它。离开时,应有礼貌地向主人表示感谢。
接待外商的准备工作
接待来洽谈业务或来本地区(单位)工作的外国经济专家,应作好下列准备工作:
1、由本地区(单位)负责外事工作的领导牵头建立一个有专职陪同人员、专业对口业务人员、谈判人员、翻译、保卫和后勤等方面人员组成的接待班子。
2、将洽谈的项目或技术资料、图纸事先译成中文,供有关人员事先消化并全面掌握。
3、外商或外国经济专家来华或回国时,应安排职位相同的人迎送,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抵达后应由负责人出面接见。来、去时,由接待单位负责宴请。
4、在安排好外商或外国经济专家(包括家属)的`食、宿、行、工作场所、文娱活动的同时,还应搞好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工作。
5、涉外交往中,不要主动赠送礼品。外国经济专家在华期间结婚、过节、生日等,经组织批准可以个人或集体的名义赠送适当的纪念品。为做好团结工作,我方人员可同外国经济专家正常往来,建立友谊。
6、有关人员应虚心向外国经济专家学习有关理论知识和管理经验,学习、消化有关技术、资料。
7、涉外人员应不断学习有关文件、规定,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接待工作水平。
接待外商参观注意事项
1、外商来本地区(单位)参观时,对本地区(单位)介绍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内容要真实、材料要丰富、形式要活泼多样,既不夸大成绩,也不掩饰不足。
2、外商参观工厂、学校不应停工、停课,工作和学习都要照常进行。当客人主动与我方人员握手、攀谈时,可热情地做相应表示。
3、外商参观的单位不应自行悬挂标语、国旗和外国领袖像等,应听从接待单位的统一安排。
4、陪同参观人员不宜过多,同时应做好保卫工作。指定陪同人员不应半途离去或不辞而别。
5、介绍情况应面向全体,注意避免冷落另一些客人。对方提出的问题,应区别情况慎做简明答复,不要不懂装懂,不要轻易表态,更不要随意允诺送给客人礼品、产品,资料等,注意内外有别,遵守保密规定。
6、参观时,不仅要照顾好主宾,还应照顾好其他客人,防止队伍首尾不接。
7、我方陪同人员应利用有益于对外宣传的事物,及时向客人介绍。
商务涉外礼仪2
在涉外商品交易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许多交易礼节和仪式。
进行商品交易,买卖双方必须订立合同。在此之前,则要进行谈判。同外国客商谈判的中心是出口方提供商品,进口方支付货款。具体内容包括产品质量、数量、包装、价格、支付、交货、保险、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诸方面。若与外商在这些方面达成协议,就可以订立合同。合同一旦订立,就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可随意更改或毁约。
在订立合同过程之中,必须确立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及明确性。合同的合法性主要是订立内容及方式要合法;完整性则是指规定的基本条款必须包括以上一些基本条款,且要在必要时附加条款;明确性是订立合同必须把关键性内容说明,不可有错误、遗漏及歧义之处。
在订立合同时,还要明确品质条款、数量条款、包装条款、价格条款。品质条款包括商品名称、质量、规格、货号、商标、牌号、产地、标准等。品质条款不明,会上人当的。如同一种商品,往往有好多家生产,如不把这点弄清,让人家以次充好就要暗中吃亏。数量条款包括计量单位、标准及数量的机动幅度。在国际上,一般机动幅度为5%一10%左右。包装条款包括包装材料及方式两个方面。价格条款包括单价与总值两项。交货条款包括交货时间、地方及起运方式等。
在订立涉外交易合同时,也需要认真对待保险条款、支付条款、索赔条款、仲裁条款。货物在运送之中是有风险的,不认真填写保险条款,中途发生事故就无法处理。支付条款包括支付工具和方式两大类内容。检验条款包括检验权、机构及时间、地点等。索赔条款是针对违约而言的。仲裁条款指双方发生纠纷由哪个第三方裁决,包括仲裁地点、机构、程序、仲裁费用及效力等。
在上述条款之中,必须熟知其每一项具体内容,如“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明什么自然灾害或社会原因,发生后双方的责任等;商品重量计算要明确是毛重、净重;包装标志的运输标志、附属标志、指示性与警告性标志都有哪些具体内容,以及国际贸易价格术语类别和含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