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没签合同能退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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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二手事故车没有合同是可以要求退款的,虽然此时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买卖双方已经进行车辆的过户,但由于卖方故意隐瞒标的物是事故车的事实,买受人不知的,此时属于重大误解,因此双方可以协商撤销买卖合同,申请退车,同时退款。
可以的,如果出卖人没有告知车辆是事故车的,买受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买卖合同的,是属于重大误解签订合同的情形,可以申请撤销合同退车的。
但是如果买方隐瞒车辆有重大交通事故,而且所在地不符合,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你就需要找正规的鉴定部门,做鉴定证明车子在交易前有重大交通事故。这样起诉要求撤销买卖合同,撤销登记。
如果不行可以去法院起诉。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车辆交易前就成为事故车的,此时交易过程中,出卖人应当如实告知买受人,否则构成欺诈或者是重大误解,如果车辆交易后,车辆才变成事故车辆的,此时与原车主无关,即买受人不能以重大误解或者是欺诈为由,要求与出卖人解除买卖合同。
可以的,如果出卖人没有告知车辆是事故车的,买受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买卖合同的,是属于重大误解签订合同的情形,可以申请撤销合同退车的。
但是如果买方隐瞒车辆有重大交通事故,而且所在地不符合,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你就需要找正规的鉴定部门,做鉴定证明车子在交易前有重大交通事故。这样起诉要求撤销买卖合同,撤销登记。
如果不行可以去法院起诉。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车辆交易前就成为事故车的,此时交易过程中,出卖人应当如实告知买受人,否则构成欺诈或者是重大误解,如果车辆交易后,车辆才变成事故车辆的,此时与原车主无关,即买受人不能以重大误解或者是欺诈为由,要求与出卖人解除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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