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朋友借钱并打了欠条,朋友把钱拿走没还,我有义务还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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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义务还钱呢欠条是永久有效的,但欠条分为“注明偿还期限”和“未注明偿还期限”两种。  注明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偿还期满后两年内。  未注明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欠条出具日期的两年内。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2年。假如对方有证据证明你在2012年10月去要过钱,则诉讼时效从要钱的次日起算;假如对方没有证据,则诉讼时效还未开始起算。你可以随时向对方主张或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亲,祝您生活愉快,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继续留言,我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哦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03
我给朋友借钱并打了欠条,朋友把钱拿走没还,我有义务还钱吗
有义务还钱呢 欠条是永久有效的,但欠条分为“注明偿还期限”和“未注明偿还期限”两种。 注明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偿还期满后两年内。 未注明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欠条出具日期的两年内。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2年。假如对方有证据证明你在2012年10月去要过钱,则诉讼时效从要钱的次日起算;假如对方没有证据,则诉讼时效还未开始起算。你可以随时向对方主张或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亲,祝您生活愉快,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继续留言,我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哦
我说明一下,是我给对方打的欠条,但是对方把钱给我朋友了,现在对方起诉我,我应该提我朋友还款吗
您需要还款呢,还款后向您朋友追讨呢
但是当时我没拿钱,钱是朋友直接从借款人手上拿走的
亲亲,法院起诉是要看证据呢
欠条或借条是最有力的证据呢
但我确实没拿钱
内您需要提供没有那钱的证据呢
那您需要提供没有拿钱的证据呢
钱是借钱人直接转给我朋友的
不是给的现金吗
但对方有您打的欠条呢
这个对您不利呢
欠条确实是我打的,钱是我朋友拿走的,现在我朋友出事了,借钱人却一直问我要
亲亲,我理解您的心情,对方是有权利向你要钱呢
您可以要求您朋友给您打一张借条或欠条
然后向法院起诉呢
我起诉谁
您可以起诉您朋友呢
您帮朋友借了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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