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离婚后房产分割
我婚前买了套房子,首付不足5成,自己还贷两年后结婚。婚后和老公一起还贷款,并且婚后在房产上加了他的名字。这样离婚了,房产是均分吗?还是婚前首付的部分算我的?...
我婚前买了套房子,首付不足5成,自己还贷两年后结婚。婚后和老公一起还贷款,并且婚后在房产上加了他的名字。这样离婚了,房产是均分吗?还是婚前首付的部分算我的?
展开
7个回答
2015-10-09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关注
展开全部
离婚房产分割需要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割。
1、一方婚前房产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婚前房产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这要根据房产的购置时间去确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依最新婚姻法解释 与您所述情形有最直接联系的法条是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不过您的那种情况,与这条规定有点不一样。我认为房屋应当以房产证上的为准,应当算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婚前您个人出的那部分应当可以以债权主张,向对方追偿。
具体问题你可以加首都经贸大学法律诊所(它是一个免费的公益机构,可以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为出庭应诉,相信会令您满意)为粉丝,进行提问,我每周二会登微博,回答您的问题。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不过您的那种情况,与这条规定有点不一样。我认为房屋应当以房产证上的为准,应当算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婚前您个人出的那部分应当可以以债权主张,向对方追偿。
具体问题你可以加首都经贸大学法律诊所(它是一个免费的公益机构,可以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为出庭应诉,相信会令您满意)为粉丝,进行提问,我每周二会登微博,回答您的问题。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2012-06-16
展开全部
房产不均分,你只需返还你老公已经还贷的一半份额即可,该房屋的其他部分包括婚前的首付都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498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昆明彩云之南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昆明彩云之南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