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治疗的优惠救助定点医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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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河南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治疗的优惠救助定点医院很多,省会的大型心血管外科中心都是定点医院,少数县市“合管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为了介绍费“回扣”,说定点医院只有一家或几家,没有这种说法。
以下是我们河南省的先天性心脏病救助政策,你可以看看:
2011年1月24日开始河南省“全省”农村参加新农合家庭14周岁及以下(0-14岁)少年儿童患先天性心脏病,家长只需支付重大疾病救助限额10%的医疗费用,就能在定点医院手术,具体办理方法请阅读以下内容。
以下先天性心脏病是大病救助的疾病:
(1)先天性房间隔缺损:2万2千元。
(2)先天性室间隔缺损:3岁以上患者2万2千元;1-3岁患者2.8万元;1岁以下患者3万5千元。
(3)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1万2千元,新生儿、小婴儿(3个月以下)需急诊或限期手术者2万元。
(4)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2万2千元。
只需要负担上述的10%的费用。
凡0—14岁患有以上试点疾病、符合救治条件的参合患儿由其家长(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和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向试点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合管办”)提出救治申请,并填写《河南省农村参合儿童重大疾病救治审批表》。
对于不是上述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可以申请“神华爱心行动”,“神华爱心行动”项目及申请程序,详细介绍如下:
“神华爱心行动”的启动,主要救助贫困家庭中的复杂、重症先心病患儿。从即日起,我省0-18岁患先天性心脏病的贫困家庭患儿均可到医院报名申请,符合条件即可获得资助。根据协议,每例获得“神华爱心行动”项目资助的先心病儿童,在总治疗经费中,扣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政大病医疗救助等,不足部分由神华爱心行动项目限额资助,每例先天性心脏病患病儿童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
“神华爱心行动”项目申报须知
一、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0-14岁白血病或先天性心脏病患病儿童。
二、患病儿童家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神华爱心行动”申报须知上签字确认已阅读。(附件2)
2、按要求填写“神华爱心行动”项目申报表格并加盖公章。(附件3)
3、提供患病儿童家庭户口薄复印件、监护人和患病儿童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提供患病儿童最新2寸免冠照片1张,六寸生活照1张。
5、提供医保复印件或相应证明复印件。
6、提供低保证明复印件及编号。非低保户农村籍提供当地农村村委会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并盖章。非低保户城市籍有工作提供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并盖章;城市籍无工作单位提供城市居委会出具家庭情况证明并盖章。
7、白血病有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先心病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以上资料不完整的,提供相关书面说明材料,由“神华爱心行动”项目办公室审核。
三、患病儿童的所有申报资料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填报,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各地民政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并盖章确认。
四、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将追索其所获得的全部医疗资助,情节严重者将对之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进行诉讼。
五、申请表的递交并不代表已经获准得到医疗救助,申报资料的审核和审批工作由项目办公室负责。
六、申请人自愿承担患病儿童的诊断、治疗方案认定、治疗风险及救助过程中产生的救助款以外的费用。医院和患者之间的关系仅为医患关系。项目办公室对医疗救助过程中产生的医疗纠纷免责。
七、得到医疗资助的患病儿童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提供必要的反馈材料和照片等,在维护患儿权益前提下同意使用照片、录像等资料用于公益目的宣传。
八、救助款项仅用于患病儿童在项目指定合作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救助款项在医院结算不直接支付给个人或家庭。
九、“神华爱心行动”是由神华公益基金会联合中国社工协会儿助会发起的公益项目,不向患病儿童家庭收取任何申请费用。神华公益基金会利益相关方不受本项目资助。未尽事宜由项目办公室负责解释。
希望以上答复对你有所帮助,祝孩子健康。
以下是我们河南省的先天性心脏病救助政策,你可以看看:
2011年1月24日开始河南省“全省”农村参加新农合家庭14周岁及以下(0-14岁)少年儿童患先天性心脏病,家长只需支付重大疾病救助限额10%的医疗费用,就能在定点医院手术,具体办理方法请阅读以下内容。
以下先天性心脏病是大病救助的疾病:
(1)先天性房间隔缺损:2万2千元。
(2)先天性室间隔缺损:3岁以上患者2万2千元;1-3岁患者2.8万元;1岁以下患者3万5千元。
(3)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1万2千元,新生儿、小婴儿(3个月以下)需急诊或限期手术者2万元。
(4)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2万2千元。
只需要负担上述的10%的费用。
凡0—14岁患有以上试点疾病、符合救治条件的参合患儿由其家长(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和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向试点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合管办”)提出救治申请,并填写《河南省农村参合儿童重大疾病救治审批表》。
对于不是上述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可以申请“神华爱心行动”,“神华爱心行动”项目及申请程序,详细介绍如下:
“神华爱心行动”的启动,主要救助贫困家庭中的复杂、重症先心病患儿。从即日起,我省0-18岁患先天性心脏病的贫困家庭患儿均可到医院报名申请,符合条件即可获得资助。根据协议,每例获得“神华爱心行动”项目资助的先心病儿童,在总治疗经费中,扣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政大病医疗救助等,不足部分由神华爱心行动项目限额资助,每例先天性心脏病患病儿童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
“神华爱心行动”项目申报须知
一、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0-14岁白血病或先天性心脏病患病儿童。
二、患病儿童家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神华爱心行动”申报须知上签字确认已阅读。(附件2)
2、按要求填写“神华爱心行动”项目申报表格并加盖公章。(附件3)
3、提供患病儿童家庭户口薄复印件、监护人和患病儿童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提供患病儿童最新2寸免冠照片1张,六寸生活照1张。
5、提供医保复印件或相应证明复印件。
6、提供低保证明复印件及编号。非低保户农村籍提供当地农村村委会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并盖章。非低保户城市籍有工作提供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并盖章;城市籍无工作单位提供城市居委会出具家庭情况证明并盖章。
7、白血病有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先心病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以上资料不完整的,提供相关书面说明材料,由“神华爱心行动”项目办公室审核。
三、患病儿童的所有申报资料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填报,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各地民政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并盖章确认。
四、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将追索其所获得的全部医疗资助,情节严重者将对之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进行诉讼。
五、申请表的递交并不代表已经获准得到医疗救助,申报资料的审核和审批工作由项目办公室负责。
六、申请人自愿承担患病儿童的诊断、治疗方案认定、治疗风险及救助过程中产生的救助款以外的费用。医院和患者之间的关系仅为医患关系。项目办公室对医疗救助过程中产生的医疗纠纷免责。
七、得到医疗资助的患病儿童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提供必要的反馈材料和照片等,在维护患儿权益前提下同意使用照片、录像等资料用于公益目的宣传。
八、救助款项仅用于患病儿童在项目指定合作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救助款项在医院结算不直接支付给个人或家庭。
九、“神华爱心行动”是由神华公益基金会联合中国社工协会儿助会发起的公益项目,不向患病儿童家庭收取任何申请费用。神华公益基金会利益相关方不受本项目资助。未尽事宜由项目办公室负责解释。
希望以上答复对你有所帮助,祝孩子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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