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取环国家规定休息几天
取环假各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相应的规定的。
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女职工取环的休息问题,如果需要休息,让医院开具病假单,凭病假单向单位请病假,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者,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关于检发<节育手术常规>(第三版)的通知》([1984]卫妇字第1号)中的“各种节育手术后假期的建议”一节规定:
1.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后休息2天,在手术后1周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
2.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
4.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
5.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应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对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者,两种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
扩展资料
1、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二)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处理。
(三)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
(四)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女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假期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宫内节育器取出术一般选择在月经结束后3-7天之内进行,并且根据节育器不同取出的方式,以及取出的困难程度也是不同的,如果取环顺利,没有发生阴道流血或者是腹痛、感染等并发症,一般3天左右就可以完全恢复。
取环后注意事项:
1、取环后注意如有发热、腹痛、出血多于月经量等异常情况,及时来医院就诊。
2、取环术后休息一天,两周后禁止夫妻生活及盆浴。
3、如不打算怀孕,取环后要选择其它避孕方法。
4、取环后按医师处方定时服药。
5、取环术后阴道会有少量出血和下腹不适感,一般在一周自然消失,可不必处理。如出血多腹痛,发热,应及时就诊。要注意外阴部清洁卫生。每晚用清水清洗外阴,不可用手掏洗阴道,2周内禁止性生活、盆浴、游泳及洗桑那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