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是如何评价陈独秀的文学革命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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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胡适的文学主张对中国现代文学的诞生有着开创性的作用。关于文学内容、社会作用的重视与提倡,所持的“历史进化的文学观”,对控制当时文坛的陈腐的封建旧文学,形成了很大冲击。特别是白话文学的主张,有力地促进了语言的现代化变迁。但主张多为形式上的点滴改良,且有较大的妥协性。

②陈独秀的文学主张从彻底的反封建的民主主义立场出发,不仅反对旧文学的语言形式,更反对旧文学的反动思想内容,从而鲜明地举起了文学革命大旗。主张文学革命的态度较之胡适,也要坚决和激进的多。但在否定了封建旧文学后,建立什么样的新文学,回答却欠具体。从西方汲取来的文学观念,本身也存在着某些矛盾和混乱。

而胡适对于陈独秀的文学革命主张是:在1915年至1925年陈独秀的文章中,陈独秀言愿拖“四十二生的大炮”猛轰旧文化、旧道德,大呼“破坏!破坏偶像!破坏虚伪的偶像!”,甚至提出毁掉“全国已有之孔庙而罢其祀”。五四新文化运动发端时,大致是1917年前后,陈独秀在提倡新道德和新文化的同时,对传统文化攻击不遗余力,切时有过激言辞。及以发起文学革命而言,他的《文学革命论》较之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更为激进,也多偏激之言,他几乎否定了包括汉赋、唐诗、宋词在内的自汉至宋的全部文学。对宋以后的文学,他肯定元明剧本和名清小说,推马致远和施耐庵、曹雪芹是盖代英豪,但他们都被“妖魔所扼”,“几不为国人所识”。他斥明代前后七子和归有光,加上清代的方苞、刘大魁和姚鼐,都是妖魔,是所谓“十八妖魔辈”。他认为他们的作品“无一字有存在之价值”。《文学革命论》发表以后,胡适对此提出了异议,但陈独秀坚持“绝对之是”的态度。
但是其实他们之间的文学革命主张是有共同点,对“国学”态度,传统文化方面,胡适是不赞同陈独秀的关于这些方面的主张,太过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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