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多少省份和直辖市?
中国共有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
省份: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台湾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
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全国一级地方行政单位曾一度是大行政区,后历经多次变动,1965年基本稳定下来。1967年设立天津市,1988年设立海南省,1997年设立重庆市,同年收回香港,1999年收回澳门。
截至2004年底,中国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0个地区(州、盟);661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52个市辖区。
全国乡镇总数37334个,其中:镇19883个;乡17451个。全国共有街道办事处5904个。
全国设有居委会(社区居委会)7.8万个;居民小组129.6万个。村委会64.4万个;村民小组507.9万个。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23个省,其简称及省会分别如下:
1、河北省(冀,石家庄)。
2、山西省(晋,太原)。
3、辽宁省(辽,沈阳)。
4、吉林省(吉,长春)。
5、黑龙江省(黑,哈尔滨)。
6、江苏省(苏,南京)。
7、浙江省(浙,杭州)。
8、安徽省(皖,合肥)。
9、福建省(闽,厦门)。
10、江西省(赣,南昌)。
11、山东省(鲁,济南)。
12、河南省(豫,郑州)。
13、湖北省(鄂,武汉)。
14、湖南省(湘,长沙)。
15、广东省(粤,广州)。
16、海南省(琼,海口)。
17、四川省(川或蜀,成都)。
18、贵州省(黔或贵,贵阳)。
19、云南省(滇或云,昆明)。
20、陕西省(陕,西安)。
21、甘肃省(甘或陇,兰州)。
22、青海省(青,西宁)。
23、台湾省(台,台北)。
中国除了23个省份之外,还有4个直辖市与2个特别行政区。
直辖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特别行政区4种省级行政单位,其中,共有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直辖市作为行政单位,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即使在中国,大陆的直辖市和台湾省的直辖市(“院辖市”)也不同。基本的定义是,一个普通的行政单位(详见特别行政区),面积可以小至一个人民政府、一个市、一个镇、甚至一个村。
不过对于多数国家而言,直辖市最基本要有自己的选举机制,从而选出直辖市的领导人。 中国的直辖市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一样均为最高一级行政单位,因此行政地位与省相同;但是管辖区域与地级市相同,管辖区、县、自治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