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现任老公不让我与前夫的儿子相处,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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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您好,可以好好的跟现在这个老公沟通,让他进行换位思考。如果他跟前妻也有孩子,让他断绝跟自己的孩子来往,他能不能做到?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8-08
再婚后,现任老公不让我与前夫的儿子相处,我应该怎么办?
您好,可以好好的跟现在这个老公沟通,让他进行换位思考。如果他跟前妻也有孩子,让他断绝跟自己的孩子来往,他能不能做到?
在做一件事情之前,一定要将心比心。其实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要跟自己的前夫藕断丝连。这个对于很多男人来说,是比较在意的一点。至于孩子的话,是不可能不相处的。
他如果爱你,就应该爱屋及乌。
你可以明确告诉他,你和孩子的亲情是任何人都阻断不了的。
什么都听不进去,只要我看孩子他就离婚
说实话,这样的男人说明不是爱你的。
你和孩子是亲情,怎么可能割断母子之情呢!
我觉得这样的男人不要,对你来说也不是损失。
因为他只爱他自己,他不爱任何人,他的爱非常自私的。
和他还有个女孩,离婚的话我想要孩子,能争取到吗
离婚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应当从经济收入条件、各自的生活居住的环境以及孩子出生以后的抚养情况等各个方面,以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积极的举证,来为自己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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