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可以扣留车辆的五种情况
展开全部
一、交警可以扣留车辆的情况有哪些
1、交警可以扣留车辆的情况如下:
(1)在拘留期间,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反面证明驾驶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使用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或者作废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二、扣留车辆要注意什么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代为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药特别注意时间方面的限制;
3、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扣留车辆要向车辆所有人出具单据。特别注意公安机关采取行政措施后的各项手续问题。
1、交警可以扣留车辆的情况如下:
(1)在拘留期间,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反面证明驾驶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使用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或者作废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二、扣留车辆要注意什么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代为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药特别注意时间方面的限制;
3、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扣留车辆要向车辆所有人出具单据。特别注意公安机关采取行政措施后的各项手续问题。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144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杭州雪花飘飘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