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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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萌小怪兽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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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生命,就会思考生命的意义,短暂的生命中,看到小孩子撕心裂肺痛哭的样子,老人悲伤又无力的样子,这时会觉得一切哲学关于生与死、关于幸福与快乐的故弄玄虚,都是扯淡的,人类解决温饱,减少不公,比任何东西都重要。生就是具体的存在,死,就是虚无的不存在,一定要善待每一个不作恶却又有各种道德毛病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一朵花儿在自然里不受打扰地完成花开花谢的过程,一只老虎在自然里张扬生命地完成它从出生、捕食、到衰老的过程,一个人不受贫寒疾病折磨,活过、爱过、性过,走过平均寿命的一生,就是生命活着的意义与存在,真没必要纠结人的存在到底有无意义,太强调存在的意义,就会出现奴役与暴君。那些能得到极权的人,内心都是知道存在的本质,以及如何证明存在,那就是:前呼后拥的权力,离散天下之子女的淫乐,这就是生命最本质的存在。

我在乡下的时候,春天到来,鸟儿在树上孵出它们的后代,野兔在草丛里生出它们的后代,漫山遍野的森林成了生命的热闹产房。动物的活着就是吃饱、成长、繁殖、衰老,在人类看来,没有一点精神的东西,好像也就没有一点精神的意义,有时一想这确实又是一个问题,有时又想所有的生灵,各自按自己的方式活着,这就是存在主义,意义就是活着,活着不受痛苦,就是意义,如果痛苦,活着就没有意义了,从这一点讲,人活着最容易没有意义。



“世界是荒谬的,人生是痛苦的”,这话可能属于揭不开锅的穷人与神经质的文学家思想家,一些抑郁症患者应该也纠结于其中,解决了温饱, 社会 又处于和平年代,幸福还是能寻找到的。

大部分只要活得温饱平安,就是幸福,但也不能少了脑袋、裤裆的需要,少部分人可能还需要“过度性”地满足脑袋与裤裆才能幸福,个别人可能需要另类的生活才能幸福,这一类人要么会害人,总想当霸主枭雄,祸害别人,要么与自己过不去,成天折磨自己的脑袋,他们要求的多,却往往又不能特立独行,多丽丝•莱辛说,当你自己选择了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之后,又何必去在乎别人以与众不同的眼光来看你。

培根说过,人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快乐,什么是快乐,如果坦诚不虚假的话。那就是脑袋快乐,嘴巴快乐,裤裆快乐,这三个快乐又会让人浑身快乐。这 社会 控制人,也是从这三点着手。在所有的幸福与快乐追求中,下半身与上半身是否能联通,应该是决定是否幸福快乐的节点,人多少还是神性与兽性的结合体,说直白点,就是脑袋与裤裆的结合体。培根说:最难忍受的孤独莫过于缺少真正的友谊。这话不对,很多人有了真正的友谊还孤独得要命,其实,最难忍受的孤独莫过于缺少一个合自己心意的女人。

例如人在春风中,需要什么最快乐?一壶老酒、一包五香卤牛肉,几盒土匪牌香烟,三五知己,这还不行,缺一个最重要的东西:狐媚的女人。如要极致的快乐,还需大地为床,长空作幔,融化在阳光春风里。这个最忌讳,又最不敢说,却又最极致的快乐,除了大佬,则根本难以实现。个人能力实现不了,大脑却在跑马,人就闹心不快了,人的烦恼很多就在这里:裤裆、红颜、大脑的不能三合一。现实中,集权体制金字塔顶的群体,他们所有的精力与癖好就是维护金字塔不倒,因为这一体制能让他们实现裤裆、嘴巴、大脑三个欲望之口的乌托邦。



“我们活得好像我们永远不会死,我们死的好像我们从没活过。”我看到这句话,感觉这个西方女人说的就是我们。

但活着是什么,死又是什么。在老人死后的葬礼上,看着五彩的花圈,送葬队伍里穿着靓丽衣服的少女,性感与生命力膨胀的少妇,棺材里死去的老人,我这时总想的不是悲伤,是活着的人怎样快乐活着,才对得起短暂的生命。

维特根斯坦:他人不是地狱。你自己才是地狱。我更相信这句话,人的不快乐,很多就是自己给自己制造的桎梏造成的。

我总觉得春天是以最绚丽的方式,宣告着自己以及世上的生灵都将死亡,所以要绚丽地绽放一次。刚去世的金庸倒说得实在:人来到世上,大闹一场,安静离去。虽然他本人是在人生乖巧中大闹一场,尝尽美人与名利。

从这一点讲,父亲的一生是特别不值得的,一辈子受着极端的贫穷与冤屈,去世时是一行清泪,含混地叫一声“妈”,叫出了活一辈子的憋屈软弱。记得有一个没读书的将军,享尽荣华富贵,死时是一句“我完蛋球的”,吼出了不能继续淫靡的不甘。

儿童与少年时,做梦总是在乡村的那片天空里飞,或者从很高的山岗往下跳,梦里都感觉吓得蛋疼,长大后就再也不会做飞的梦了,听一个坦诚的老大哥讲,等到人过一定的年龄,春梦也不再做了,因为梦里鸡鸡翘不起来,春梦也就无来由了,春梦是硬挺的鸡鸡挑动起来的。真是人在岁月里生理变老,心理也跟着变老,连梦也跟着不再活色生香。

乡下的初夏,田野里的生命旺盛生长,森林、野草、藤蔓、灌木,与麦田一起,在初夏的风里快速增长,蚱蜢与所有的小昆虫在绿色的世界里此起彼伏地蹦跳,蝴蝶与蜻蜓在空中飞舞,到了秋天,大地一片萧杀,万物生长,万物死亡,人也夹杂其间,隔些年,一个熟人不见了,再隔些年,又一个熟人不见了。



我一点不喜欢佛教,一想到佛教就想到肉头肉脑的和尚,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其实很扯淡,一切具有诱惑的欲望都是空,这不就是说,去玩女色也无所谓,不去玩也无所谓。想给你定罪,就是色即是空,你还这么把持不住去玩;不想给你定罪,就是空即是色,完了也没什么嘛。这其实与辩证法差不多,具体什么是辩证法,我们只知道它就是整你或保护你,怎么都有理由的万能钥匙,如果想修理你,怎样都能找到大帽子扣到你头上,如果想开脱,恶棍都可完全原谅。再由此往下说,很多玄奥的哲学对生活真没用(哲学应该向简处寻, 社会 学应该往深处想),回到常识中就行,如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就又实用又良心。

也懒得看讨论生命意义的哲学,要抛弃物质享受与感官快乐的昔尼克主义,一看就扯淡,除非把鸡鸡与舌头割掉,人又上进又抛弃欲望,是完全矛盾的,村庄里又懒又智力不够用的光棍,适合这个主义。反正哲学那东西,需要学,不能学死,一学死,人就脑袋死了。

弟欧根尼对愿意赏赐他任何东西的皇帝说,“只要你别挡住我的太阳光”,他内心里一定是:请赏赐我几个最狐媚的女人吧。只是他清楚地知道,这样装逼才能更维护他的名声,一旦说想要几个狐狸精玩淫荡(男人都知道,什么最快乐,淫荡最快乐),亚历山大肯定一下子就鄙视他是个俗货。

“如果我不是亚历山大,我愿意做弟欧根尼。”亚历山大也是个内心装逼却自己不知道的货,他的“如果我不是……”,一下子自己说出了不愿意放弃权力与荣华。人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根本放不下,却在装,装逼装多了,就自己也入戏了,就像有些官员经常低调:“我是没办法,领导非让我当,其实我真不想当这个官,当个平头百姓多舒服”,人想当官,不容易,不想当官,太容易,当你向他要最核心的东西时,才会马上出戏。

我从不认为人有多高尚,这一点,我倒认同吕西安,小道德,很多人做得到,大道德,几乎没人能做到,所以才要把权力关进笼子。康有为说过,人皆有好货好色之心。真是这样,只是这货过了头,连小姨子都上。不过这也许我冤枉了他,在我们乡下,就有“小姨子是姐夫的一半”,是不是姐夫搞小姨子很好上手,或者搞了符合风俗,不叫伤风败俗,或者是大家都不计较,特别是当姐姐不计较,我以后去乡下考证下。

伊壁鸠鲁学派认为快乐是人们生活追求的目的,但反对放纵情欲,认为身体的 健康 和精神的宁静才是真正的快乐和幸福,皮浪主张对一切要无动于衷,甚至说,聪明的人应当象猪一样不动心。什么都不动心了,活得就真是像阉割的猪一样了,好在商人们没有听他们的,还是发明了蕾丝、丁字裤之类让男人望之炫目的东西。另外,这些观点其实很大众,也就是很有点鸡汤,偶尔放纵放纵,生活才快乐,就像夏天偶尔的暴雨,对天空大地而言,才酣畅痛快,不温不火只能是生活的常态,一辈子不温不火,就没意思得像行尸走肉了。

我在少年时,喜欢一头短发,五官清秀,带点叛逆的少女,女少女队员女团委书记这类走路带光的女生,我一点不喜欢,另外,就是喜欢头发像鸡窝的风情少妇,所以我当年要是不考上大学,就注定打光棍,因为怕打光棍,我就拼命读书,所以说我是坏女孩坏女人推进大学的。头发长得盖住屁股的女人,她们自己以为好看,我一点不喜欢,还觉得这种女人多少有点神经病,眉眼也没有好看的。

认识真理就是认识神,很多真理就在生活,老子、孔子、庄子都没有看过外国的书,他们都是思想家。我就很不喜欢跟掉书袋又不好看的女人聊天,如果一个男人在生活中,总有这类女人缠着与他聊天,那是很难受的事,我自己就有过这种经历。

有人说美是分等级的,绝对的美是上帝,其次是道德美,形体美是低级的、相对的美。我倒觉得不能这么分,如果不当一般朋友,形体美与上帝、道德美就是茶壶与茶杯的关系。假如一个女人勇敢地向你进攻示爱,却又很丑,又很勇敢泼辣,那是很不幸的事,我的父亲年轻时就经历过这样的一个政治红符号女人。



上帝是人类对现实对现世各取所需后的幻形。你生活绝望,你认为需要上帝,你倒霉透顶,你认为需要上帝,你震撼于天地无言的大美,生灵万物奇妙,蝴蝶为啥有那么彩色的翅膀,山魈为何有那么超出想象力的长相,你觉得肯定是上帝的创造。

宗教也是一种势力,借另一张皮,实现人的等级、内心欲望或开辟一个工种而已,当然要在表皮上弄一些看似庄重的仪式,一本正经的教义而已。佛教那东西,等级就特别森严,四大皆空了,还玩什么等级?西方中世纪的政教合一,合一不就是狼狈为奸,追求共同统治。宗教一与利益、政治、权力结合起来,就肮脏不堪。



波伏娃:人是什么,人怎样的生存,人应该如何生存,始终是她小说的主题。其实人没这么复杂,生命也没这么复杂,也就不要去想得太复杂。不痛苦地活着就是存在,怎样才不痛苦,有温饱,无疾病。怎样才极乐,好像是鲁迅说的,读书人的人间天堂在马背上、经典上和女人的胸脯上。如果是女人,根据性格职业阶层自己换一下。

翦伯赞好像在快要解放时写信回家,告诉家里人:一百银元一斤的肉尽管吃,一块银元一亩的地千万不能买。 历史 的洪流,它要往哪个地方流,就让它往哪里流,自己还是先卖到肉吃吧。

小时候,很不喜欢母亲讲我调皮的事,中年后,很喜欢她偶尔聊起我小时候调皮的事,可这个偶尔又特别稀少,我又不好意思让她多讲。她说我总是像小猴子一样,一下子蹿到门前的老松树顶端,说我喜欢爬上高高的草垛,再一遍又一遍,哧溜地往下溜;说带我去村庄外的菜园里种菜,在夏天乌云黑压压贴着松林压过来的时候,她就叫我先往回跑,说我跑得像小兔子一样快,一溜烟地就不见了,大雨总是撵不上我。

其实,一个男人到了喜欢听老母亲讲他小时候糗事的年龄,说明已经真正人到中年了,也开始笑看江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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