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怎样产生的
两种国家起源的模式:契约论、神权论、暴力论、马克思主义。
1、契约说概言之,即“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的而又唯一自然的社会,就是家庭”。各个家庭成员,一经成年脱离家庭依附关系后,为了维护各自生来具有的自由和平等,确保自身生存的利益,理智地于社会生活中发生一种互相约束。契约论对资产阶级革命和资产阶级国家的建立都产生过重要影响。
2、神权论认为,国家是根据神的意志建立的,国家的权力来源于神(天、上帝)。。集神权思想大成的欧洲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是其代表。神权论从16世纪开始衰落,但至今在一些国家仍有影响。
3、暴力论认为,国家起源于掠夺和征服,强调暴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政治上的奴役先于经济发展的过程,国家的产生不是社会内部发展的结果。
4、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 “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这是马克思主义同一切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家关于国家起源理论的基本分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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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的国家理论
在政治学里对于“国家的理论”分为三种:马克思主义、多元论、和制度主义。这三种理论都被用作解释国家。
1、国家的定义界线并不完整,而且经常改变。
2、国家并非只是不同团体互相斗争的舞台,但也是在团体的外部和内部进行冲突的舞台。
3、一些学者经常提起“国家的利益”,但实际上在国家内部有着各种不同的利益团体,这些团体要并非只是单独的以国家或社会为中心,而是在公民社会里的不同团体和不同国家参与者之间所发展出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
关于国家的起源,历史上学说纷纭,莫衷一是,有自然说、契约说、武力说、私有制说、氏族说等。
其中的神权论认为,国家是根据神的意志建立的,国家的权力来源于神(天、上帝)。这种理论在东西方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占有重要地位。
中国古代社会,普遍信奉“天道”,说国家的权力来自“天命”,把帝王称为天子。在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的势力支配了整个思想界,普遍宣扬“一切权力来自神”、“除上帝外,别无权力”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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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基本权利:
1、独立权
独立权指国家依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外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2、平等权
平等权指国家在参与国际法律关系时,不论大小强弱,发展水平,都具有平等的地位和资格,平等地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
主要表现在:国家在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中平等地享有代表权和投票权;国家平等地享有缔约权;国家平等地享有荣誉权;国家之间没有管辖权等等。
3、自保权
自保权指国家采取防御及自卫措施保卫自己生存和独立不受侵犯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
一是君权神授论,此论已基本成为历史,就不必细说了。
第二种是近代颇为流行的社会契约论。这种观点认为,在国家产生以前人们处于自然状态中,并拥有一些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由于人们在自然状态中生活不方便或不安全,为了生活得更好,因而相互订立社会契约,交出自己的部分权利,由此组成了国家。由此可见,国家实际上是自然状态下的人们按照理性原则形成的社会契约。这种观点的言下之意是,国家的主权来自人民,国家应该为人民服务。因此它成了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统治的重要思想武器。但它只是一种合乎情理的假设,却缺乏历史事实的根据。
第三种观点则认为,国家是争权夺利的产物,最典型的是马克思主义的看法: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在国家产生之前,社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氏族社会阶段,氏族成员之间休戚与共、完全平等,实行原始民主。但随着氏族之间的联合或兼并,氏族扩大为部落、部落联盟,原有的管理体系已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另一方面,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氏族成员之间的利益急剧分化,矛盾加剧,氏族社会原有的公共权力及其组织体系失去了权威性,社会面临解体。这时候,处于优势地位的一方(即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就创立了国家。这就是恩格斯所说的:“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该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
根据考古研究,后一种观点更符合历史事实。但它能否完全推翻社会契约论呢?不能。因为社会契约论解决的是所有国家的合法性问题,而阶级斗争起源论则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它使得国家始终处于一种“名不正、言不顺”的境地。当然,这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它说明了国家的产生并无什么神圣性可言,不仅直接推翻了封建统治者所宣扬的“君权神授论”,并且还戳穿了少数统治者宣扬自己代表全国人民的谎言,从而为人民的革命行为提供了理论依据。但它也有一个致命的缺陷,不仅在于阶级斗争说易于夸大国民之间的矛盾从而不利于国家的稳定,更在于它可能演变为一种庸俗的流氓哲学并成为实行专制的借口。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是阶级斗争起源论的现代版本。当然,纵观古今中外的历史,它确实是经验之谈。但它的隐患在于,它完全没有提到民意的因素,好象国家政权只是少数有实力(尤其是武力)者争夺的对象,至于普通民众,则只能消极地充当被统治者,而没有一点发言权。
其实这还是小事,因为它解释的只是国家的产生,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事实。问题在于,如果执政之后仍然沿用这种逻辑,那就太可怕了。“国家本来就是这样的嘛!别的国家不说专政,那是他们虚伪。我就是要专政!你能怎么着?”
枪杆子里面“出”的政权,不应该再靠枪杆子来维持。如果在执政之后,不能还政于民,而是主要依靠暴力来维持自己的统治,那么这样的统治就始终没有合法性可言,就只能等待着下一次“革命”的到来。古代的统治者尚且懂得:“马上得天下,但不能马上治天下。”今人莫非还不如古人?
参考资料: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928441.html
在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使得个体劳动成为可能,于是家庭劳动盛行,在次基础上产生了私有观念,一开始是工具、牲畜、产品的私有,后来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转为私有,这标志着私有制的确立,私有制产生了。随着私有制的产生,社会逐渐产生贫富分化,在贫富分化的基础上,整个社会形成两大对立的集团——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阶级产生了。阶级产生后,劫机矛盾不断加深,为了维护阶级统治,奴隶主阶级建立了自己的统治工具——奴隶制国家。从根本上说,私有制、阶级、国家的产生都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
1、流寇抢劫固定化从而形成国家;
2、君权神授及图腾崇拜而形成国家的出现;
3、人民民主权力的部分出让,按相关契约组成国家。
我国几千年以来一直坚持第二种版本,直到马克思主义发展到中国后我们才转变成第一种模式,在西方,最盛行的是第三种版本。想要详细知道各个版本的细节,可以与我单独联系。眼下我工作中,不便详述,望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