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的六万九千八是传销吗?
北海的六万九千八是传销。
“2·17”传销系列专案中的传销组织以“资本运作”又称“1040工程”的方式,采用“五级三阶制”运作模式,花3800元购买1个份额,或69800元购买21个份额,取得加入资格,以人际网络为基础,通过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网络关系,并从自己发展的体系中直接或间接地获取提成。
这个系列案体系下线人员超8000人,涉案资金高达6亿元。
扩展资料:
“2.17”传销系列专案分为六个体系共165名被告人,分别是被告人魏某等28人、王某芳等24人、李某国等39人、张某江等35人、梁某珠等29人、计某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六个案件经过一审开庭审理后,由于该组织庞大,涉案人员众多,备受社会关注。
法院经审理查明:
1、被告人魏某等人出资6.98万加入以“资本运作”为名的传销组织,积极发展伞下人员达120人以上,形成三个层级以上且有多个分支的“资本运作”体系;
2、被告人王某芳等24人先后出资加入以山西籍人员为主的“资本运作”传销组织,积极发展伞下人员,形成“山西体系”;
3、被告人李某国、张某江等74人以旅游的方式组织参加传销组织,通过老带新开展新总培训会、发放升总费等“升总复制”,形成传销体系;
4、被告人梁某珠等29人先后以“资本运作”为名,诱使亲朋交纳申购款购买虚拟份额加入传销组织,按照“五级三晋制”的发展模式,从而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层级关系;
5、被告人计某出资6.98万元加入以资本运作为名的传销组织,该组织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并按照“五级三阶制”方式进行管理,形成传销体系。
传销违法犯罪特点
当前,广西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仍以打着“纯资本运作”、“阳光工程”、“北部湾工程”、“西部大开发”、“东盟商务开发”、“1040工程”等名义的传统传销为主,犯罪形式多样。
比如“拉人头式”传销
大多数是外省人在广西发展外省人,一般通过电话邀约等方式在亲朋好友之间发展下线,也有的通过交友平台、微信朋友圈、QQ认识“男女朋友”,利用“美色”、“利益”诱惑网友,聊天熟悉后骗进传销组织进行洗脑授课。
在洗脑过程中,传销组织歪曲国家政策,将传销说成“国家项目”,把公安机关的打击说成“宏观调控”,自欺欺人,掩耳盗铃。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北海6亿元传销系列案宣判,165名传销“老总”获刑
传销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特许加盟经营”、“网络销售”、“市场营销”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逐步演变为现在的借用传销组织体系形式和计酬方式,不销售商品或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本质是一种有组织诈骗活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
尽管各种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为却如同一辙: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传销六大特点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传销组织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传销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