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礼乐制度中,礼是什么?乐是什么
"礼"来区别宗法远近等级秩序,"乐"来和同共融"礼"的等级秩序。
“礼乐制度”,也就是以“乐”从属于“礼”的思想和制度,这是一种颇为完备的典章制度。
礼、乐的结合不仅能维护奴隶主贵族内部的等级秩序,更能有效地统治人民。
所以,“礼”是“乐”的内容,“乐”是“礼”的表现。
扩展资料:
礼乐制度是周代建国初期由周公制定的,其目的之一是为巩固等级制社会,其次也是吸取商代灭亡的教训,反对"淫乐",采取"节乐"措施。
礼乐制的实施巩固了奴隶主阶级的社会地位,促进了音乐的发展。但它又使乐成了礼的附庸,使音乐成为以礼为中心的模式音乐,并逐渐趋于僵化。统治阶级为了推行"统治"制定了一整套十分烦琐的礼仪和与之相配合的音乐。
不同场合,不同身份的人,不但礼仪有别,所用的音乐也不一样。如祀天神,"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祭地示,"乃奏太簇,歌应钟,舞《咸池》"。
关于乐队和歌舞锋脊队的编制,也有严格规定。乐队的规定是:"王宫县",即排列成东西南北四面;"诸侯轩县",排列三银旁渗面;"大夫判县",排列两面;"士特县",只排列一面。
歌舞队的规定是:天子用六十四人启缓,列成八行,称为"八佾";诸侯用三十六人,列成六行,称为"六佾";卿大夫用十六人,列成四行,称为"四佾";士用四人,列成二行,称为"二佾";(《周礼.春宫》及注);等等。
2024-07-25 广告
“礼”讲究差异,体现贵贱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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