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大连石化油罐爆炸事故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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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2013年7月31日发布的消息,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挂牌跟踪督办的社会影响大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6·2”爆炸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审核批准,同意辽宁省及其大连市人民政府的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认定这起事故是责任事故,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对其他多名责任人分别依规依纪给予处分。 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法纪规定,对中国石油第七建设公司大连项目部经理贾立志和林沅公司总经理杨福顺等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党组成员沈殿成记过处分;中石油股份公司炼油化工分公司总经理徐福贵记大过处分,副总经理沈钢降级处分;大连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冷胜军和副总经理焦玉瑞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国石油第七建设公司总经理郝春生和安全总监周子玉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连石化分公司安全环保处处长林吉宏记大过处分;中国石油第七建设公司安环部部长徐立泉记大过处分;大连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宋砚敏警告处分;大连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三处副处长于方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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