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酒店上班,我交了辞职报告,酒店领导不批,现在我要走,他要扣我20天工资,这样合理吗?

酒店虽然给我们签了合同,但是他酒店的合同根本不合法。并且合同也没有一式两份。... 酒店虽然给我们签了合同,但是他酒店的合同根本不合法。并且合同也没有一式两份。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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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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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6-02-23 · 劳动案件远程代理开创者
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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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劳动者是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劳动者20天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小蚂蚁小啊
2012-08-03 · TA获得超过110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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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不合理!!
追问
有什么法律依据?
追答
劳动法、合同法……很多。首先,合同居然不是一式两份,这个还有签的必要吗??!这个就不合法。如果合同是正规的、合法的,上面事先有条款曰:无故突然辞职,要扣你20天工资作为酒店的损失补偿。那样还说得过去点点。你觉得你这20天工资要的回来么?恐怕渺茫……你还是心平静气好好跟他们理论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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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惹我的春天aR
2012-08-05 · 贡献了超过100个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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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劳动局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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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底的桃花源
2012-08-04 · TA获得超过134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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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不合理的
你可以去劳动局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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