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式网球的比赛规则是什么?请详细回答
4个回答
展开全部
(一)场地
1、球场:球场是一个长方形,长13.4米,宽6.1米。用球网将全场横隔为二等区,网柱高0.85米,网长7米,网中央高0.8米。球场两端的界线叫端线,球场两边的界线叫边线。在距球网两侧3.7米处的场内各画一条与球网平行的横线叫做发球线。联结两发球线的中点,画一条与边线平行的线叫做中线,中线与球网成“十”字形,将发球线与边线之间的地面分成四个相等的区域叫做发球区。在端线的中心,向场内画一条10厘米长,5厘米宽垂直于端线的短线叫做中点。全场各区的丈量,除中线外都从各线的外沿计算。所有的线应是同一颜色,线宽均为5厘米。
2、球场固定物:球场固定物包括球网、网柱、球场四周的挡网、看台、固定的或可移动的座位或座椅及其占有人、安置在场地周围上空的设备,进入指定位置的裁判员。
3、球的大小和重量:球是用高弹性泡沫塑料制成的,球体直径7厘米,重14.5至15克。
4、球拍:球拍的长度一般分47、49、55、59厘米四种,重量与长度成正比,在160克至220克之间。
(二)单打
1、发球员和接球员:运动员应分别站在球网的两边,先发球的运动员叫发球员,另一边的运动员叫接球员。
2、选择权:比赛前用掷币的方法来决定选择权。获得选择权的运动员有权选择场区或首先发球权、接发球权。
(1)选择发球者应由对方选择场区。
(2)选择场区者应由对方选择发球或接发球。
(3)选择接发球者由对方发球并选择场区。
3、发球:发球员在发球前,应先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的区域里,然后用手将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抛起,在球接触地面以前用球拍击球。球拍与球接触,就算完成球的发送。
4、脚误:
(1)发球员在整个发球动作中
a.不得通过行走或跑动改变原站的位置。发球员发球时如两脚轻微移动而未变原位,不算行走或跑动。
b.两脚只准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不能触及其他区域。
(2)脚是指踝关节以下部分。
5、发球员的位置
(1)每局开始发球时,发球员应先从右区端线后发球,一分结束后,应换到左区发球。如发球位置错误而未察觉,比分仍然有效,一旦察觉,应立即纠正。
(2)发出的球,在对方还击前,应从网上越过落到对角的对方发球区内或其周围的线上。
6、发球失误:发球时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判失误:
(1)发球员违反规则第3、4、5条的各项规定。
(2)发出的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球网除外)。
7、第二次发球:发球员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应在原发球区进行第二次发球。如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发觉发球位置错误时,应按规则第5条改在另区发球,但只能再发一次球。
8、发球时间:发球员须待接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接球员做还击姿态就算已做准备用;如接球员表示尚未准备,即使所发的球没有落到发球区内,他也不能要求判此球失误。
9、重发球和重赛:凡根据规则必须重发球或比赛受干扰时,裁判员应呼叫“重发球”,对此可作下列解释:
(1)宣报发球无效时,仅该球不算,重发球。
(2)其他情况下,该分重赛。
10、重发球: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判重发球:
(1)合法的发球触及球网,仍落到对方发球区内,或发出的球触及球网后,在落地前触及接球员身体或其穿戴的物件。
(2)无论发出的球成功还是失败,接球员均未作准备。如重发球,则那次发球不予计算,但原先的第一次发球失误不予取消。
11、发球次序:第二分结束,接球员成为发球员,发球员成为接球员。以后每两分结束均依次互相交换,直到比赛结束。如发球次序发生错误时,发觉后应即纠正,由应轮及发球的球员发球。发觉错误前双方所得的分数有效。如发觉前已有一次发球失误,则不予计算。
12、运动员何时交换场地:双方应在每局比分之和为8或8的倍数时,以及一局结束后交换场地。
13、“活球”期:自球发出时起(除失误或重发球外)至该分胜负判定时止,为“活球”时。
14、发球员得分: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判发球员得分:
(1)发出的球触及接球员或他穿戴的任何物件时。
(2)接球员违反规则第16条的规定时。
15、接球员得分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判接球员得分:
(1)发球员连续两次发球失误时。
(2)发球员违反规则第16条的规定时。
16、失分: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判失分;
(1)在球第二次着地前未能还击过网(规则第20条(1)和(3)除外)。
(2)还击的球触及地方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规则第20条(1)和(3)除外)。
(3)还击空中球失败(站在场外击空中球失败也算失分)。
(4)在比赛进行中,运动员故意用球拍拖带或接住球,或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
(5)“活球”期间运动员的身体、球拍(不论是否握在手中)或穿戴的其他物件及球网、网柱或对方场区以内的地面。
(6)来球尚未过网即在空中还击(过网击球)。
(7)除握在手中(不论单手或双手)的球拍外,运动员的身体或穿戴的物件触球。
(8)抛拍击球。
(9)比赛进行中,运动员故意改变其球拍形状。
17、阻碍击球:甲方的举动妨碍乙方击球时,该举动若属故意,判甲方失分,若系无意判该分重赛。
18、压线球:落在线上的球都算界内球。
19、球触固定物:击出的球,落到对方场区地面后再触及固定物(球网除外)时,判击球者得分,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判对方得分。
20、有效击球:下列任何一种情况,都是有效击球
(1)球触球网、网柱后,从网上越过落入对方场区内。
(2)对方发出或还击的球,落到本方有效场区内又反弹回去或被风吹回对方场区上空时,本方运动员挥拍过网击球,球落到对方场区内,其身体、衣服或球拍并未触及球网、网柱和对方场区的地面。
(3)球从网柱以外还击至对方场区(不论还击的球是高还是低于球网或是触及网柱)。
(4)合法击球后,球拍随球过网。
(5)对方发出或击出的球,碰到本方场区内的另一球,而还击的运动员仍能将应回击球打到对方场区内。
21、意外阻碍:运动员遇到不能控制的意外阻碍(球触固定物及规则第17条的规定除外)妨碍其击球时,该分重赛。
22、胜一局:运动员每胜一球得一分,一方先到11为胜一局,10比10时一方须连胜两分为胜一局,14比14时,加赛一分定胜负,获得该分的一方即胜该局。
23、临场裁判员、裁判长的任务:比赛时如设裁判员,临场裁判员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比赛大会设有裁判长时,如运动员对裁判员涉及有关规则问题的判定有异议,可提请裁判长解决。裁判长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对于事实问题,则以裁判员的判定为最终决定。
24、指导:团体赛中,在一局比赛结束时,可由坐在场内的教练给以指导,在换边时不得进行指导。单项赛时,教练不得指导。
1、球场:球场是一个长方形,长13.4米,宽6.1米。用球网将全场横隔为二等区,网柱高0.85米,网长7米,网中央高0.8米。球场两端的界线叫端线,球场两边的界线叫边线。在距球网两侧3.7米处的场内各画一条与球网平行的横线叫做发球线。联结两发球线的中点,画一条与边线平行的线叫做中线,中线与球网成“十”字形,将发球线与边线之间的地面分成四个相等的区域叫做发球区。在端线的中心,向场内画一条10厘米长,5厘米宽垂直于端线的短线叫做中点。全场各区的丈量,除中线外都从各线的外沿计算。所有的线应是同一颜色,线宽均为5厘米。
2、球场固定物:球场固定物包括球网、网柱、球场四周的挡网、看台、固定的或可移动的座位或座椅及其占有人、安置在场地周围上空的设备,进入指定位置的裁判员。
3、球的大小和重量:球是用高弹性泡沫塑料制成的,球体直径7厘米,重14.5至15克。
4、球拍:球拍的长度一般分47、49、55、59厘米四种,重量与长度成正比,在160克至220克之间。
(二)单打
1、发球员和接球员:运动员应分别站在球网的两边,先发球的运动员叫发球员,另一边的运动员叫接球员。
2、选择权:比赛前用掷币的方法来决定选择权。获得选择权的运动员有权选择场区或首先发球权、接发球权。
(1)选择发球者应由对方选择场区。
(2)选择场区者应由对方选择发球或接发球。
(3)选择接发球者由对方发球并选择场区。
3、发球:发球员在发球前,应先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的区域里,然后用手将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抛起,在球接触地面以前用球拍击球。球拍与球接触,就算完成球的发送。
4、脚误:
(1)发球员在整个发球动作中
a.不得通过行走或跑动改变原站的位置。发球员发球时如两脚轻微移动而未变原位,不算行走或跑动。
b.两脚只准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不能触及其他区域。
(2)脚是指踝关节以下部分。
5、发球员的位置
(1)每局开始发球时,发球员应先从右区端线后发球,一分结束后,应换到左区发球。如发球位置错误而未察觉,比分仍然有效,一旦察觉,应立即纠正。
(2)发出的球,在对方还击前,应从网上越过落到对角的对方发球区内或其周围的线上。
6、发球失误:发球时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判失误:
(1)发球员违反规则第3、4、5条的各项规定。
(2)发出的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球网除外)。
7、第二次发球:发球员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应在原发球区进行第二次发球。如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发觉发球位置错误时,应按规则第5条改在另区发球,但只能再发一次球。
8、发球时间:发球员须待接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接球员做还击姿态就算已做准备用;如接球员表示尚未准备,即使所发的球没有落到发球区内,他也不能要求判此球失误。
9、重发球和重赛:凡根据规则必须重发球或比赛受干扰时,裁判员应呼叫“重发球”,对此可作下列解释:
(1)宣报发球无效时,仅该球不算,重发球。
(2)其他情况下,该分重赛。
10、重发球: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判重发球:
(1)合法的发球触及球网,仍落到对方发球区内,或发出的球触及球网后,在落地前触及接球员身体或其穿戴的物件。
(2)无论发出的球成功还是失败,接球员均未作准备。如重发球,则那次发球不予计算,但原先的第一次发球失误不予取消。
11、发球次序:第二分结束,接球员成为发球员,发球员成为接球员。以后每两分结束均依次互相交换,直到比赛结束。如发球次序发生错误时,发觉后应即纠正,由应轮及发球的球员发球。发觉错误前双方所得的分数有效。如发觉前已有一次发球失误,则不予计算。
12、运动员何时交换场地:双方应在每局比分之和为8或8的倍数时,以及一局结束后交换场地。
13、“活球”期:自球发出时起(除失误或重发球外)至该分胜负判定时止,为“活球”时。
14、发球员得分: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判发球员得分:
(1)发出的球触及接球员或他穿戴的任何物件时。
(2)接球员违反规则第16条的规定时。
15、接球员得分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判接球员得分:
(1)发球员连续两次发球失误时。
(2)发球员违反规则第16条的规定时。
16、失分: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判失分;
(1)在球第二次着地前未能还击过网(规则第20条(1)和(3)除外)。
(2)还击的球触及地方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规则第20条(1)和(3)除外)。
(3)还击空中球失败(站在场外击空中球失败也算失分)。
(4)在比赛进行中,运动员故意用球拍拖带或接住球,或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
(5)“活球”期间运动员的身体、球拍(不论是否握在手中)或穿戴的其他物件及球网、网柱或对方场区以内的地面。
(6)来球尚未过网即在空中还击(过网击球)。
(7)除握在手中(不论单手或双手)的球拍外,运动员的身体或穿戴的物件触球。
(8)抛拍击球。
(9)比赛进行中,运动员故意改变其球拍形状。
17、阻碍击球:甲方的举动妨碍乙方击球时,该举动若属故意,判甲方失分,若系无意判该分重赛。
18、压线球:落在线上的球都算界内球。
19、球触固定物:击出的球,落到对方场区地面后再触及固定物(球网除外)时,判击球者得分,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判对方得分。
20、有效击球:下列任何一种情况,都是有效击球
(1)球触球网、网柱后,从网上越过落入对方场区内。
(2)对方发出或还击的球,落到本方有效场区内又反弹回去或被风吹回对方场区上空时,本方运动员挥拍过网击球,球落到对方场区内,其身体、衣服或球拍并未触及球网、网柱和对方场区的地面。
(3)球从网柱以外还击至对方场区(不论还击的球是高还是低于球网或是触及网柱)。
(4)合法击球后,球拍随球过网。
(5)对方发出或击出的球,碰到本方场区内的另一球,而还击的运动员仍能将应回击球打到对方场区内。
21、意外阻碍:运动员遇到不能控制的意外阻碍(球触固定物及规则第17条的规定除外)妨碍其击球时,该分重赛。
22、胜一局:运动员每胜一球得一分,一方先到11为胜一局,10比10时一方须连胜两分为胜一局,14比14时,加赛一分定胜负,获得该分的一方即胜该局。
23、临场裁判员、裁判长的任务:比赛时如设裁判员,临场裁判员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比赛大会设有裁判长时,如运动员对裁判员涉及有关规则问题的判定有异议,可提请裁判长解决。裁判长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对于事实问题,则以裁判员的判定为最终决定。
24、指导:团体赛中,在一局比赛结束时,可由坐在场内的教练给以指导,在换边时不得进行指导。单项赛时,教练不得指导。
展开全部
打什么网球?!”很多人都这么想,我们不要急着下结论,看看国外的小朋友们——5 7岁的小孩子,已经能有模有样地挥拍击球了。他们学的,就是短式网球。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网球知识:网球比赛规则以及相关规则
比赛
网球比赛分为单打和双打两种形式.球员用网球拍将球击过网,落入对方的场地上.每位球员的目的都是尽力将球打倒对方的场地上去.就这样一来一回,直到有一方将球打出界或没接到球为止。
发球
在正式比赛前,需要确定比赛由谁先发球。整个比赛中,双方球员轮流发球.发球员在发球前应先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的区域里.。发出的球应从网上越过,落在对角的对方发球区内。每局开始先从右区端线后发球,得或失一分后,应换到左区发球。以次类推。通常发球是将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抛起,在球落地之前用球拍击球;不过,也可以使用臂下发球。
失误
如果球落在对方发球区外,比如球出线或触网,都称之为失误,发球员就要再次发球。落在边界上的球算在线内。若发球两次失误,就叫"双误",那对手就赢一分。如果发球员在发球时脚离开了原基线,也算失误。要是发球触网,但球仍落进了对方的发球区,则为重发球。
局
每局的开始比分是0:0,第一分球记为15,所以,若发球员赢了这分球,比分就变为15:0,若接球员赢了这分球,比分就为0:15(冒号前面给出的是发球员的分数)。球员的第二分球为30,接下来为40(在历史上,这些数字代表1/4小时,即:15,30,45,但45后来改为了40)。若对方球员只有30或还少于30的话,那下一个球就能赢了这一局,因为每局比赛中,至少要比对手多2分球才能结束该局比赛)如果双方球员都达到了40,此时称为"局末平分"。随着接下来的这一分,占先的球员会尽力领先2分,以赢得这一局。同时,紧追不舍的对手也努力扳平分数又达到"局末平分",占先的球员赢了下一分,也就赢了这一局。
盘
如果对手落后至少两局,那么先赢得6局的球员就赢了一盘。但是,若这盘是6:5,那么双方就要再打一局。若占先者赢了,即该盘比分为7:5,判占先者赢得此盘。然而,若另一个球员把这盘扳平为6:6,那就由决胜局(抢七局)决定谁为胜者。
赛
在3盘赛中,是先赢得2盘者为胜者,即为3盘2胜;在5盘赛中,是先赢得3者为胜者,即为5盘3胜。决胜局
(抢7局):在决胜局中,要本该论到发球的球员先发第一分球,对手接着发第2,3分球,然后双方轮流发2分球。先得7分的球员若至少领先了对方2分,那么他就赢了该盘比赛.每6分球和决胜局结束都要交换场地.不过也有例外,如果按照事先的约定,比赛采取长盘制。则没有决胜局,只有比对方多胜两局才能赢得该盘比赛。
其他的规则
落在线上的任何球都算做界内球。
除了发球以外,触网和触网后又落入球场正确区域的球均有效。球员在回击球时,可把球击在网和固定物周围,甚至底于网的最上方。只要球最终着地在对方球场的适当位置,均为好球。发球时,对方必须在球落地一次后,才能击球.而其他时侯回球时,则可在落地一次或未落地时进行.
在每一盘的奇数局结束后,双方运动员可以进行短暂的休息,然后交换场地继续进行比赛.
以下几种情况发生时,均会被判失分:
1.球击中身体
2.过网击球
3.球员的手或身体的任何一部份触网或过网
比赛
网球比赛分为单打和双打两种形式.球员用网球拍将球击过网,落入对方的场地上.每位球员的目的都是尽力将球打倒对方的场地上去.就这样一来一回,直到有一方将球打出界或没接到球为止。
发球
在正式比赛前,需要确定比赛由谁先发球。整个比赛中,双方球员轮流发球.发球员在发球前应先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的区域里.。发出的球应从网上越过,落在对角的对方发球区内。每局开始先从右区端线后发球,得或失一分后,应换到左区发球。以次类推。通常发球是将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抛起,在球落地之前用球拍击球;不过,也可以使用臂下发球。
失误
如果球落在对方发球区外,比如球出线或触网,都称之为失误,发球员就要再次发球。落在边界上的球算在线内。若发球两次失误,就叫"双误",那对手就赢一分。如果发球员在发球时脚离开了原基线,也算失误。要是发球触网,但球仍落进了对方的发球区,则为重发球。
局
每局的开始比分是0:0,第一分球记为15,所以,若发球员赢了这分球,比分就变为15:0,若接球员赢了这分球,比分就为0:15(冒号前面给出的是发球员的分数)。球员的第二分球为30,接下来为40(在历史上,这些数字代表1/4小时,即:15,30,45,但45后来改为了40)。若对方球员只有30或还少于30的话,那下一个球就能赢了这一局,因为每局比赛中,至少要比对手多2分球才能结束该局比赛)如果双方球员都达到了40,此时称为"局末平分"。随着接下来的这一分,占先的球员会尽力领先2分,以赢得这一局。同时,紧追不舍的对手也努力扳平分数又达到"局末平分",占先的球员赢了下一分,也就赢了这一局。
盘
如果对手落后至少两局,那么先赢得6局的球员就赢了一盘。但是,若这盘是6:5,那么双方就要再打一局。若占先者赢了,即该盘比分为7:5,判占先者赢得此盘。然而,若另一个球员把这盘扳平为6:6,那就由决胜局(抢七局)决定谁为胜者。
赛
在3盘赛中,是先赢得2盘者为胜者,即为3盘2胜;在5盘赛中,是先赢得3者为胜者,即为5盘3胜。决胜局
(抢7局):在决胜局中,要本该论到发球的球员先发第一分球,对手接着发第2,3分球,然后双方轮流发2分球。先得7分的球员若至少领先了对方2分,那么他就赢了该盘比赛.每6分球和决胜局结束都要交换场地.不过也有例外,如果按照事先的约定,比赛采取长盘制。则没有决胜局,只有比对方多胜两局才能赢得该盘比赛。
其他的规则
落在线上的任何球都算做界内球。
除了发球以外,触网和触网后又落入球场正确区域的球均有效。球员在回击球时,可把球击在网和固定物周围,甚至底于网的最上方。只要球最终着地在对方球场的适当位置,均为好球。发球时,对方必须在球落地一次后,才能击球.而其他时侯回球时,则可在落地一次或未落地时进行.
在每一盘的奇数局结束后,双方运动员可以进行短暂的休息,然后交换场地继续进行比赛.
以下几种情况发生时,均会被判失分:
1.球击中身体
2.过网击球
3.球员的手或身体的任何一部份触网或过网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2012-08-07
展开全部
1、发球员和接球员
运动员应分别站在球网的两边,先发球的运动员叫发球员,另一边的运动员叫接球员。
2、选择权
比赛前用掷币的方法来决定选择权。获得选择权的运动员有权选择场区或首先发球权、接发球权。
(1)选择发球者应由对方选择场区。
(2)选择场区者应由对方选择发球或接发球。
(3)选择接发球者由对方发球并选择场区。
3、发球
发球员在发球前,应先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的区域里,然后用手将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抛起,在球接触地面以前用球拍击球。球拍与球接触,就算完成球的发送。
4、脚误
(1)发球员在整个发球动作中
a. 不得通过行走或跑动改变原站的位置。发球员发球时如两脚轻微移动而未变更原位,不算行走或跑动。
b. 两脚只准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不能触及其他区域。
(2)脚是指踝关节以下部分。
5、发球员的位置
(1)每局开始发球时,发球员应先从右区端线后发球,一分结束后,应换到左区发球。如发球位置错误而未察觉,比分仍然有效,一旦察觉,应立即纠正。
(2)发出的球,在对方还击前,应从网上越过落到对角的对方发球区内或其周围的线上。
6、发球失误 :
发球时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判失误:
(1)发球员违反规则第3、4、5条的各项规定。
(2)发出的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球网除外。
7、第二次发球
发球员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应在原发球区进行第二次发球。如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发觉发球位置错误时,应按规则第5条改在另区发球,但只能再发一次球。
8、发球时间
发球员须待接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接球员做还击姿态就算已做准备;如接球员表示尚未准备,即使所发的球没有落到发球区内,他也不能要求判此球失误。
9、重发球和重赛
凡根据规则必须重发球或比赛受干扰时,裁判员应呼叫“重发球”,对此可作下列解释: (1)宣报发球无效时,仅该球不算,重发球。
(2)其他情况下,该分重赛。
10、重发球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判重发球:
(1)合法的发球触及球网,仍落到对方发球区内,或发出的球触及球网后,在落地前触及接球员身体或其穿戴的物件。
(2)无论发出的球成功还是失败,接球员均未作准备。如重发球,则那次发球不予计算,但原先的第一次发球失误不予取消。
11、发球次序
第二分结束,接球员成为发球员,发球员成为接球员。以后每两分结束均依次互相交换,直到比赛结束。如发球次序发生错误时,发觉后应立即纠正,由应轮及发球的球员发球。发觉错误前双方所得的分数有效。如发觉前已有一次发球失误,则不予计算。
12、运动员何时交换场地
双方应在每局比分之和为8或8的倍数时,以及一局结束后交换场地。
13、“活球”期
自球发出时起(除失误或重发球外)至该分胜负判定时止,为“活球”时。
14、发球员得分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判发球员得分:
(1)发出的球触及接球员或他穿戴的任何物件时。
(2)接球员违反规则第16条的规定时。
15、接球员得分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判接球员得分:
(1)发球员连续两次发球失误时。
(2)发球员违反规则第16条的规定时。
16、失分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判失分:
(1)在球第二次着地前未能还击过网(规则第20条(1) 和(3)除外)。
(2)还击的球触及对方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规则第20条(1)和(3)除外)。
(3)还击空中球失败(站在场外击空中球失败也算失分)。
(4)在比赛进行中,运动员故意用球拍拖带或接住球,或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
(5)“活球”期间运动员的身体、球拍(不论是否握在手中)或穿戴的其他物件触及球网、网柱或对方场区以内的地面。
(6)来球尚未过网即在空中还击(过网击球)。
(7)除握在手中(不论单手或双手)的球拍外,运动员的身体或穿戴的物件触球。
(8)抛拍击球。
(9)比赛进行中,运动员故意改变其球拍形状。
17、阻碍击球
甲方的举动妨碍乙方击球时,该举动若属故意,判甲方失分,若系元意则判该分重赛。
18、压线球
落在线上的球都算界内球。
19、球触固定物
击出的球,落到对方场区地面后再触及固定物(球网除外)时,判击球者得分,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判对方得分。
20、有效击球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都是有效击球:
(1)球触球网、网柱后,从网上越过落入对方场区内。
(2)对方发出或还击的球,落到本方有效场区内又反弹回去或被风吹回对方场区上空时本方运动员挥拍过网击球,球落到对方场区内,其身体、衣服或球拍并未触及球网、网柱和对方场区的地面。
(3)球从网柱以外还击至对方场区(不论还击的球是高还是低于球网或是触及网柱)。
(4)合法击球后,球拍随球过网。
(5)对方发出或击出的球,碰到本方场区内的另一球,而还击的运动员仍能将应回击球打到对方场区内。
21、意外阻碍
运动员遇到不能控制的意外阻碍(球触固定物及规则第17条的规定除外),妨碍其击球时,该分重赛。
运动员每胜一球得一分,一方先到11为胜一局,10比 10时一方须连胜两分为胜一局,14比14时,加赛一分定胜负,获得该分的一方即胜该局。
23、临场裁判员、裁判长的任务
比赛时如设裁判员,临场裁判员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
比赛大会设有裁判长时,如运动员对裁判员涉及有关规则问题的判定有异议,可提请裁判长解决。裁判长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对于事实问题,则以裁判员的判定为最终决定。
24、指导
团体赛中,在一局比赛结束时,可由坐在场内的教练给以指导,在换边时不得进行指导。单项赛时,教练不得指导。
运动员应分别站在球网的两边,先发球的运动员叫发球员,另一边的运动员叫接球员。
2、选择权
比赛前用掷币的方法来决定选择权。获得选择权的运动员有权选择场区或首先发球权、接发球权。
(1)选择发球者应由对方选择场区。
(2)选择场区者应由对方选择发球或接发球。
(3)选择接发球者由对方发球并选择场区。
3、发球
发球员在发球前,应先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的区域里,然后用手将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抛起,在球接触地面以前用球拍击球。球拍与球接触,就算完成球的发送。
4、脚误
(1)发球员在整个发球动作中
a. 不得通过行走或跑动改变原站的位置。发球员发球时如两脚轻微移动而未变更原位,不算行走或跑动。
b. 两脚只准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不能触及其他区域。
(2)脚是指踝关节以下部分。
5、发球员的位置
(1)每局开始发球时,发球员应先从右区端线后发球,一分结束后,应换到左区发球。如发球位置错误而未察觉,比分仍然有效,一旦察觉,应立即纠正。
(2)发出的球,在对方还击前,应从网上越过落到对角的对方发球区内或其周围的线上。
6、发球失误 :
发球时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判失误:
(1)发球员违反规则第3、4、5条的各项规定。
(2)发出的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球网除外。
7、第二次发球
发球员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应在原发球区进行第二次发球。如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发觉发球位置错误时,应按规则第5条改在另区发球,但只能再发一次球。
8、发球时间
发球员须待接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接球员做还击姿态就算已做准备;如接球员表示尚未准备,即使所发的球没有落到发球区内,他也不能要求判此球失误。
9、重发球和重赛
凡根据规则必须重发球或比赛受干扰时,裁判员应呼叫“重发球”,对此可作下列解释: (1)宣报发球无效时,仅该球不算,重发球。
(2)其他情况下,该分重赛。
10、重发球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判重发球:
(1)合法的发球触及球网,仍落到对方发球区内,或发出的球触及球网后,在落地前触及接球员身体或其穿戴的物件。
(2)无论发出的球成功还是失败,接球员均未作准备。如重发球,则那次发球不予计算,但原先的第一次发球失误不予取消。
11、发球次序
第二分结束,接球员成为发球员,发球员成为接球员。以后每两分结束均依次互相交换,直到比赛结束。如发球次序发生错误时,发觉后应立即纠正,由应轮及发球的球员发球。发觉错误前双方所得的分数有效。如发觉前已有一次发球失误,则不予计算。
12、运动员何时交换场地
双方应在每局比分之和为8或8的倍数时,以及一局结束后交换场地。
13、“活球”期
自球发出时起(除失误或重发球外)至该分胜负判定时止,为“活球”时。
14、发球员得分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判发球员得分:
(1)发出的球触及接球员或他穿戴的任何物件时。
(2)接球员违反规则第16条的规定时。
15、接球员得分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判接球员得分:
(1)发球员连续两次发球失误时。
(2)发球员违反规则第16条的规定时。
16、失分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判失分:
(1)在球第二次着地前未能还击过网(规则第20条(1) 和(3)除外)。
(2)还击的球触及对方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规则第20条(1)和(3)除外)。
(3)还击空中球失败(站在场外击空中球失败也算失分)。
(4)在比赛进行中,运动员故意用球拍拖带或接住球,或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
(5)“活球”期间运动员的身体、球拍(不论是否握在手中)或穿戴的其他物件触及球网、网柱或对方场区以内的地面。
(6)来球尚未过网即在空中还击(过网击球)。
(7)除握在手中(不论单手或双手)的球拍外,运动员的身体或穿戴的物件触球。
(8)抛拍击球。
(9)比赛进行中,运动员故意改变其球拍形状。
17、阻碍击球
甲方的举动妨碍乙方击球时,该举动若属故意,判甲方失分,若系元意则判该分重赛。
18、压线球
落在线上的球都算界内球。
19、球触固定物
击出的球,落到对方场区地面后再触及固定物(球网除外)时,判击球者得分,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判对方得分。
20、有效击球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都是有效击球:
(1)球触球网、网柱后,从网上越过落入对方场区内。
(2)对方发出或还击的球,落到本方有效场区内又反弹回去或被风吹回对方场区上空时本方运动员挥拍过网击球,球落到对方场区内,其身体、衣服或球拍并未触及球网、网柱和对方场区的地面。
(3)球从网柱以外还击至对方场区(不论还击的球是高还是低于球网或是触及网柱)。
(4)合法击球后,球拍随球过网。
(5)对方发出或击出的球,碰到本方场区内的另一球,而还击的运动员仍能将应回击球打到对方场区内。
21、意外阻碍
运动员遇到不能控制的意外阻碍(球触固定物及规则第17条的规定除外),妨碍其击球时,该分重赛。
运动员每胜一球得一分,一方先到11为胜一局,10比 10时一方须连胜两分为胜一局,14比14时,加赛一分定胜负,获得该分的一方即胜该局。
23、临场裁判员、裁判长的任务
比赛时如设裁判员,临场裁判员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
比赛大会设有裁判长时,如运动员对裁判员涉及有关规则问题的判定有异议,可提请裁判长解决。裁判长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对于事实问题,则以裁判员的判定为最终决定。
24、指导
团体赛中,在一局比赛结束时,可由坐在场内的教练给以指导,在换边时不得进行指导。单项赛时,教练不得指导。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