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万历初开始,明代文学——包括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各个领域,逐渐出现全面上扬的势头。而且,在倡导个性解放,要求摆脱礼教束缚、肯定人的自然欲望、重视表现真实情感等方面,这些不同类型的文学都显示出鲜明的一致性。这表明明中叶以来社会经济形态和意识形态的变化已经广泛地影响到文学创作,并借此表现新的人生理想与生活追求,以及因此而带来的困惑与苦恼。诗文作为传统的文学形式,多少保存着偏于“雅”的习惯,不像戏剧小说那样表现得直露,但在根柢上彼此仍是相通的。在反映文化人的精神生活方面,诗文则更为直接和细致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