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的版权翻唱是如何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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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nyirun
2021-08-27 · TA获得超过356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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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翻唱版权费一般是多少
  翻唱版权费一把来说要视歌曲的水平而定。有些时候也要参考歌手的水平、名气。歌曲的传播范围、长度。所以说翻唱版权费是没有一般定价的,需要视具体情况来看。

翻唱版权费一般是多少

  二、普通人翻唱需要版权吗
  翻唱别人的歌曲,如果为一般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视频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

  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1、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等作品。

  2、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3、第二十四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

  4、第四十八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普通人翻唱的音乐作品往往是不需要版权,但是如果翻唱的音乐作品用于商业用途产生一定的价值等等,则需要购买版权。

  三、在公司内部团?建等演唱歌曲,未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需要许可付费吗
  公司内部团建等演唱歌曲,未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涉及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十二种情形之一,不需要经过音乐作品著作权人许可,且不需要支付报酬。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九项规定:“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对于此种合理使用的情形,法院多以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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