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需要离婚协议吗
法律分析: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选择协议离婚时需要写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同意,就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民政局办理;诉讼离婚是指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子女财产分配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愿表示,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以及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共同债务的清偿,住房的解决办法,以及对经济困难一方的帮助办法和期限等等。离婚书应该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并写清楚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