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孝文帝年间改革有什么具体措施?
前期改革:创建新制度(主要由冯太后主持)
(1)制定官吏棒禄制,整顿吏治。由国家征收统一的租调,筹集布帛和谷物,按级别高低发给官吏,不许官吏自筹。同时将班行棒禄与严惩贪赃紧密地联系起来,规定了在“俸行之后,赃满一匹者死”的严厉惩治措施。
(2)推行均田制。按一定的标准将国家控制的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耕种,土地不得买卖,不种则由政府收回。同时,鼓励开星荒地,发展生产。
(3)设立三长制。为配合均田制的施行,强化对地方的控制,486年,朝廷采纳大臣李冲的建议,实行三长制。规定:五家设一邻长;五邻设一里长;五里设一党长,选择本乡“强谨”的人充当。
(4)推行新的租调制。规定一对夫妇每年向政府缴纳粟两石,帛或布一匹,使农民负担大为减轻。
后期改革:汉化。
(1)迁都洛阳(494年)。
(2)移风易俗。易汉服、讲汉话、改汉姓、通汉婚、定门第、改籍贯。
(3)学习汉族典章制度。尊儒崇经,兴办学校。
北魏孝文帝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使北魏政治、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创造了和平的环境,各族人民交往频繁,促进了鲜卑族的汉化进程,有利于民族融合,丰富和发展了中原文化,为我国历史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政治、文化、语言、服饰、姓氏、籍贯、婚姻等项域实行了彻底的汉化政策,用中原先进的汉族文化来彻底改造落后的鲜卑文化。汉化政策提高了鲜卑族的文化水平,促进了社会的进步,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但是,他的改革也使有近千年历史的鲜卑族、鲜卑语言、鲜里文化以至拓跋氏家族很快消亡。汉化政策导致了鲜卑族完全融入了汉族,被汉文化彻底同化,最终使得鲜卑民族在历史上彻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