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法定年龄可以领结婚证吗
展开全部
未到法定年龄不可以领取结婚证。即便领到了结婚证,该婚姻也是无效的。
一、婚姻登记年龄规定
婚姻登记年龄为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性年满二十周岁。法定婚龄是指法律所确认的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基于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决定。没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即使隐瞒年龄拿到了结婚证,该婚姻也是无效婚姻。
二、虚报结婚年龄后想得到法律认可需要怎么办
虚报结婚年龄后想得到法律认可应该等实际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虚报年龄的结婚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只有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的能够结婚,向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三、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婚姻是否无效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婚姻是无效。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而同居生活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且这样的婚姻即使办理结婚证也是无效的婚姻。但是双方在都达到结婚年龄以后要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只有这样婚姻才算合法婚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的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婚姻登记年龄规定
婚姻登记年龄为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性年满二十周岁。法定婚龄是指法律所确认的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基于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决定。没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即使隐瞒年龄拿到了结婚证,该婚姻也是无效婚姻。
二、虚报结婚年龄后想得到法律认可需要怎么办
虚报结婚年龄后想得到法律认可应该等实际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虚报年龄的结婚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只有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的能够结婚,向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三、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婚姻是否无效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婚姻是无效。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而同居生活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且这样的婚姻即使办理结婚证也是无效的婚姻。但是双方在都达到结婚年龄以后要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只有这样婚姻才算合法婚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的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