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投出资产留给合营企业使用的,只确认归属于其他合营方的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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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4-20
为什么投出资产留给合营企业使用的,只确认归属于其他合营方的利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假设ABC共同出资设立D公司,各出资300万元共900万,各占股33.33%,A以固定资产出资,成本200万,公允价值300万。这个固定资产投入到D公司后,虽然属于D公司了,但因为A对D持股33.33%,实际上A对该投出的固定资产仍保留有33.33%控制权,所以投出固定资产产生的利得100万中,A只能确认归属于其他合营方BC的66.67万,剩下的33.33万等于A自己卖给了自己创造的,要剔除。换种说法就是,A投出的这个固定资产实际上赚的是BC的那部分钱,归属于自己的那三分之一等于没投出去,不确认损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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