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法“两免一补”政策的内容
两免一补是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教科书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两免一补界定标准:
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2、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882元的家庭子女;3、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6、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7、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8、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补助标准:
1、 免费教科书:每生每期按实际书款减免;2、 免杂费:小学每生每期70元,初中每生每期90元,特教每生每期70元;3、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每人每年750元。2011年秋季开始标准已调整为: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
扩展资料
实行“两免一补”,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根本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解决“三农”问题、确保教育机会公正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申报程序:
1、组织希望获得“两免一补”资助的贫困生向学校提出申请。2、组成由学校、学生家长、村(居)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评审小组,对申请“两免一补”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根据分配的名额,拟定受助学生名单。
3、将拟受助学生名单及其家庭贫困程度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7天。4、学校公示无异后,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确定。
参考资料两免一补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