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法2023年实施关于职称
最新修订的《教师法》明确规定:
教师初级职务和中级职务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根据教师履行职务的年限和要求,依照规定晋升;副高级以上职务应当与岗位设置相结合,考察教师履职的表现,设定相应比例,通过评审等方式竞争性获得。
这也就是说,新教师法实施后,中级职务即一级教师将和现在的初级职务即二、三级教师一样,没有了“指标”限制,不再实行评审制,改为根据教龄和履职情况实行考核制,到了年限,考核合格,可直接晋升。
高级职务及副高和正高级教师仍实行评审制。不过,教师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制定中小学岗位设置指导意见。中小学副高级以上岗位设置应当平衡考虑教师的学科教学能力和师德育人能力。”
这也就是说,副高级以上岗位的“比例”“指标”不会再像过去那样“呆板”。
对于教师职称评的看法:
教师职评本是测查教师教育教学能力高下、业绩多寡的“标准”问题,却让本是促进教师个人能力提升的职称变成了教师之间能力的比拼和竞争。由此滋生了个别单位教师职称评聘上的不公甚至是腐败,引发了教师之间的矛盾,成为校园里的不和谐音符。
一直以来,教师职称评聘都是教育的热点问题。很多学校,每年职评都是一场战斗,而且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为晋升职称,教师们都倍受“煎熬”。
每次职称晋升都有指标限制,中小学教师之所以重视职称,主要原因是职称是和工资挂钩的。而职称晋升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对教师影响很大,论文则是评职称中审核的一部分。
一名教师,无论你能力多高,业绩多骄,在中小学职称晋升条件中规定了大量的论文、教科研项目、获奖等条件,大多老师论文都是东拼西凑的,真正具有实际价值的不多,这也使许多老师只能望职称兴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