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办是属于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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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办是党委下设的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单位,不是从属于政府。综合分析研判情报信息。密切注视可能影响本地社会政治稳定的热点和敏感问题,整合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及时掌握本地社会稳定全貌。
维稳办即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维稳办全称: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职能:
(一)综合分析研判情报信息。密切注视可能影响本地社会政治稳定的热点和敏感问题,整合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及时掌握本地社会稳定的全貌。对可能影响稳定的情报信息,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调处意见和建议,加强请示报告和情况通报,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纠纷。
(二)及时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明确责任,研究方案,落实措施,限期解决。
(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社会矛盾发展的总体态势,对本地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分析原因,科学预测,把握规律和特点,提出解决问题和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协调督办。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跨地区、跨部门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和工作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督促各有关方面落实责任和工作措施,限期解决问题,并做好群众的教育疏导和舆论引导工作。
通常是属于政府设立的联动部门,但将不再设立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维稳办,主要职责是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四、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政法、综治和维稳部门要充分发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强化治安防范和管理、打击违法犯罪、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等方面工作的骨干作用。各级综治办和维稳办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努力做到优势互补,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互通情报信息,互相支持,加大对有关部门维护稳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力度,促进预防、调解、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各项维护边界稳定工作措施的落实。综治部门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边界地区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维稳部门要在掌握情况信息、协调处置跨界的不稳定问题等方面切实做好工作。民族事务部门要做好边界地区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促进民族团结。公安部门要积极防范和坚决打击边界地区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于跨区域流窜作案以及挑动边界纠纷的,要及时处理。民政部门要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及时处理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争议。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边界地区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人民调节在化解边界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国土、水利、农业(畜牧、渔业)、林业等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依法处理边界地区资源管理使用方面的纠纷。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维稳办即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维稳办全称: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职能:
(一)综合分析研判情报信息。密切注视可能影响本地社会政治稳定的热点和敏感问题,整合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及时掌握本地社会稳定的全貌。对可能影响稳定的情报信息,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调处意见和建议,加强请示报告和情况通报,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纠纷。
(二)及时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明确责任,研究方案,落实措施,限期解决。
(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社会矛盾发展的总体态势,对本地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分析原因,科学预测,把握规律和特点,提出解决问题和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协调督办。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跨地区、跨部门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和工作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督促各有关方面落实责任和工作措施,限期解决问题,并做好群众的教育疏导和舆论引导工作。
通常是属于政府设立的联动部门,但将不再设立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维稳办,主要职责是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四、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政法、综治和维稳部门要充分发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强化治安防范和管理、打击违法犯罪、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等方面工作的骨干作用。各级综治办和维稳办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努力做到优势互补,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互通情报信息,互相支持,加大对有关部门维护稳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力度,促进预防、调解、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各项维护边界稳定工作措施的落实。综治部门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边界地区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维稳部门要在掌握情况信息、协调处置跨界的不稳定问题等方面切实做好工作。民族事务部门要做好边界地区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促进民族团结。公安部门要积极防范和坚决打击边界地区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于跨区域流窜作案以及挑动边界纠纷的,要及时处理。民政部门要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及时处理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争议。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边界地区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人民调节在化解边界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国土、水利、农业(畜牧、渔业)、林业等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依法处理边界地区资源管理使用方面的纠纷。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