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机构设置
湖南省教育厅机构设置,具体如下:
1、湖南省教育厅的内设机构: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来信来访、督查督办、机要保密等工作;统筹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机关后勤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
2、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主要职能:
协助省委组织部对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配、思想教育和培训;指导高等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校工作;协调和指导高等学校的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
3、省委教育工委维护主要职能:
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教育督导机构设置:
1、对督导室行政级别作了规定。
文件明确规定耒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目前,我市市级督导室和县市区督导室都发文成立了,但大都未明确行政级别,只有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是按政府组成部门的正、副职套行政级别。
单位(督导室)没有行政级别,单位领导(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有行政级别。不能以单位负责人的行政级别想当然地推定该单位的行政级别。
2、在督导室工作职责上实现了全覆盖。
从目前下发的我市市级督导室和县市区督导室编制文件来看,对督导室的职责要么没有规定,要么规定得很简单,特别是对政府同级相关职能部门督导评估考核的内容没有任何涉及。
现在下发的这个文件不但对督导室工作职责进行了详细的分条目确定,而且明确规定“对乡镇办事处、教育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从而弥补了长期以来督导职责的重大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