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 是哪一年颁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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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2004年海南、山东、广东、宁夏第一批进入新课改省份,2005年江苏进入新课改。2007年海南、山东、广东、宁夏四省份开始第一次新课改高考。
2004年—2010年高中新课程改革时间表
1、第一阶段(2004年)
2004年秋季,高中新课程改革正式启动。首批进入高中课改的是:山东、广 东、海南、宁夏四省区。这是新高中课程改革的第一阶段。
2、第二阶段(2005年)
2005年秋进入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只有江苏省。
3、第三阶段(2006年以后)
2006年进入课改的有五省(市):辽宁、天津、福建、安徽、浙江。
2007年有五个省市进入课改:北京、吉林、黑龙江、陕西、湖南。
2008年进入课改的有四省区:山西、江西、河南、新疆。
2009年进入课改的四省区:河北、湖北、云南、内蒙古。
2010年进入课改:广西、贵州、青海、甘肃、西藏,至此全国全面实施新课改。
高中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课程结构
1、课程理念
(1)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Ⅰ)重视基础知识的学习,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
不仅使学生学习知识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还获得正确的行为、习惯、运动及交际能力,培养符合社会规范的思想、观点和信念,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审美观,更重要的是使学生养成解决社会和个人生活的能力。
(Ⅱ)学会学习的方法,具有终生学习的愿望和能力
此次高中课改面向21世纪知识经济的需要,强调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生存能力等。
(Ⅲ)设置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增加了学生对课程的选择性。
高中课程改革摆脱了过去必修课主导一切的局面,设置了必修课程、选修课程Ⅰ、选修课程Ⅱ三部分,使学生学会选择,学会规划人生,满足自己学习的兴趣和发展的需要。
(2)强调整合性,建立科学与人文相结合的科学人文性课程文化观
科学人文性课程文化观强调人的科学素养与人生素养的结合,致力于科学知识、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沟通与融合。普通高中教育力图塑造的是:不仅能够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而且也能认识自己;不仅能够经世致用,而且还具有公民基本素养和健全人格的人。
(3)完善评价机制,合理处理校本评价、外部评价的关系,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课程评价观。
(Ⅰ)完善校本评价,建立学生成长手册,真实描述、记录反映学生的教育、发展过程;
(Ⅱ)优化外部评价,建立教育质量检测机制。外部评价包括高考和社会的评价。
2、课程结构
高中新课程的整体结构有四大特点:模块制、选修制、学段制、学分制。
(1)模块制
新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三者是层次递进的包容关系:
(Ⅰ)学习领域:高中新课程由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构成。
(Ⅱ)每个领域均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科目。其中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
(Ⅲ)每一科目又包括若干模块。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指定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
新高中课程的这种规划体现了课程的综合性和学科的专业性,使得高中新课程富有弹性,一方面能够避免学生过早偏科,确保学生打下良好基础,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另一方面能够使学生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兴趣自主选择,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2)选修制 新高中课程分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Ⅰ和选修课程Ⅱ。
(Ⅰ)必修课程(必修模块)保证学生有共同的学习基础。普通高中学生必须修满116个必修学分的课程并取得合格的成绩才能毕业。必修模块的学分占最低毕业标准总学分144分的80.6%。
(Ⅱ)选修课程Ⅰ(选修模块Ⅰ)可以理解为选择性必修课程,即升入高等学校学习某个专业必须学习的课程。学生获得选修课程Ⅰ的学分至少是22分,占最低毕业标准总学分144分的15.3%。
(Ⅲ)选修课程Ⅱ(选修模块Ⅱ)是学校开设的任意选修课程,它以校本课程的形式出现。学生获得选修课程Ⅱ的学分,最低是6分,占最低毕业标准总学分144分的4.1%。
(3)学段制 每年52周,其中学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学年分上学期20周,下学期20周,每学期分为两个学段(第一学段10周,第二学段10周),每学段10周中分授课9周和复习考试1周。
(4)学分制 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以获得2个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1学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各4学分)。
研究性学习活动是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学生每年必须参加一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Ⅰ中获得至少22个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个学分,总学分最少达到144分才能毕业。
2004年—2010年高中新课程改革时间表
1、第一阶段(2004年)
2004年秋季,高中新课程改革正式启动。首批进入高中课改的是:山东、广 东、海南、宁夏四省区。这是新高中课程改革的第一阶段。
2、第二阶段(2005年)
2005年秋进入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只有江苏省。
3、第三阶段(2006年以后)
2006年进入课改的有五省(市):辽宁、天津、福建、安徽、浙江。
2007年有五个省市进入课改:北京、吉林、黑龙江、陕西、湖南。
2008年进入课改的有四省区:山西、江西、河南、新疆。
2009年进入课改的四省区:河北、湖北、云南、内蒙古。
2010年进入课改:广西、贵州、青海、甘肃、西藏,至此全国全面实施新课改。
高中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课程结构
1、课程理念
(1)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Ⅰ)重视基础知识的学习,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
不仅使学生学习知识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还获得正确的行为、习惯、运动及交际能力,培养符合社会规范的思想、观点和信念,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审美观,更重要的是使学生养成解决社会和个人生活的能力。
(Ⅱ)学会学习的方法,具有终生学习的愿望和能力
此次高中课改面向21世纪知识经济的需要,强调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生存能力等。
(Ⅲ)设置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增加了学生对课程的选择性。
高中课程改革摆脱了过去必修课主导一切的局面,设置了必修课程、选修课程Ⅰ、选修课程Ⅱ三部分,使学生学会选择,学会规划人生,满足自己学习的兴趣和发展的需要。
(2)强调整合性,建立科学与人文相结合的科学人文性课程文化观
科学人文性课程文化观强调人的科学素养与人生素养的结合,致力于科学知识、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沟通与融合。普通高中教育力图塑造的是:不仅能够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而且也能认识自己;不仅能够经世致用,而且还具有公民基本素养和健全人格的人。
(3)完善评价机制,合理处理校本评价、外部评价的关系,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课程评价观。
(Ⅰ)完善校本评价,建立学生成长手册,真实描述、记录反映学生的教育、发展过程;
(Ⅱ)优化外部评价,建立教育质量检测机制。外部评价包括高考和社会的评价。
2、课程结构
高中新课程的整体结构有四大特点:模块制、选修制、学段制、学分制。
(1)模块制
新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三者是层次递进的包容关系:
(Ⅰ)学习领域:高中新课程由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构成。
(Ⅱ)每个领域均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科目。其中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
(Ⅲ)每一科目又包括若干模块。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指定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
新高中课程的这种规划体现了课程的综合性和学科的专业性,使得高中新课程富有弹性,一方面能够避免学生过早偏科,确保学生打下良好基础,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另一方面能够使学生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兴趣自主选择,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2)选修制 新高中课程分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Ⅰ和选修课程Ⅱ。
(Ⅰ)必修课程(必修模块)保证学生有共同的学习基础。普通高中学生必须修满116个必修学分的课程并取得合格的成绩才能毕业。必修模块的学分占最低毕业标准总学分144分的80.6%。
(Ⅱ)选修课程Ⅰ(选修模块Ⅰ)可以理解为选择性必修课程,即升入高等学校学习某个专业必须学习的课程。学生获得选修课程Ⅰ的学分至少是22分,占最低毕业标准总学分144分的15.3%。
(Ⅲ)选修课程Ⅱ(选修模块Ⅱ)是学校开设的任意选修课程,它以校本课程的形式出现。学生获得选修课程Ⅱ的学分,最低是6分,占最低毕业标准总学分144分的4.1%。
(3)学段制 每年52周,其中学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学年分上学期20周,下学期20周,每学期分为两个学段(第一学段10周,第二学段10周),每学段10周中分授课9周和复习考试1周。
(4)学分制 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以获得2个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1学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各4学分)。
研究性学习活动是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学生每年必须参加一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Ⅰ中获得至少22个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个学分,总学分最少达到144分才能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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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2004年海南、山东、广东、宁夏第一批进入新课改省份,2005年江苏进入新课改。2007年海南、山东、广东、宁夏四省份开始第一次新课改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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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教材是全国中小学审定委员会2005年初审通过,普通高中化学教程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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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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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查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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