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岗位是什么意思
工勤岗位,又称工勤技能岗位。是指在岗位设置中的从事简单体力工作或一般技术工种的岗位。比如技术工人、水电工、司机、通讯员、打字员等。
岗位部分设置举例:
1、工勤技能一级。除从事电子、设备维修工种可设工勤技能一级外,其余工种不设置工勤技能一级岗位。
2、工勤技能二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二级岗位。
扩展资料: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划分: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人事部公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实施意见还规定,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实施意见强调,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实施意见同时对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做出规定: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勤技能岗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勤岗位
试行办法同时规定,为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同时公布的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则明确规定了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三种岗位人员所占的比例:
——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管理人员一般是指行政管理人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是指从事某种专业技术的人员(属于技术干部),工勤人员一般指工人。
工人分为: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两种。
“专技”指的是专业技术人员,而不是技术工人。
201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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