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债务问题,他在外边带了十几万元钱不是以我们的名义带的没我签字和手印而且我也没见到贷款贷回来的钱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离婚债务问题,他在外边带了十几万元钱 不是以我们的名义带的没我签字和手印 而且我也没见到贷款贷回来的钱属于共同债务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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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2345
2021-08-30 · 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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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离婚开始时即应约定债务的清偿原则、清偿方式及各自应清偿的数额,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离婚后双方即应按照协议或判决履行偿还责任。
离婚后,如果发现一方伪造债务而致使另一方财产上遭受了损失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乐观的maple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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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离婚后债务共同负担。

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能够证明为个人债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没有与其一同前往借债;

2、借到的款项或所负的债务,都由其个人使用,且用于其私人为目的,而没有用于家庭的有关开支。如将该款用于赠与,或请其朋友吃喝玩乐,或用于赌博、吸毒等;

3、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款系个人独自所借(如个人出具借据等)及用于其个人使用。在诉讼中,证明系个人债务一般应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证明用于其个人使用一般应由其配偶负举证责任。

扩展资料: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共同债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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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9-02-25 · 农业农村部直属的大型综合出版社
中国农业出版社
中国农业出版社(副牌:农村读物出版社)成立于1958年,是中国农业领域唯一的一家中央级大型综合性出版社。为社会奉献的图书品种累计达2万多种,总印数4亿多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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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①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③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④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姻关系期间夫妻任何一方不管以自己的名义还是以双方的名义所借的任何债务首先推定其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另一方主张其为个人债务的,则应提交证据,承担证明责任,否则应由共同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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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54a9b19
2012-11-07 · 超过35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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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原则上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成立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为限来偿还;婚姻存续期间成立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有财产偿还。详情如下:(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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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忘涯沫0g9083
推荐于2017-05-22 · TA获得超过2384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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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是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义务。建议你在离婚诉讼中以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由不承认该债务,这样人民法院就不会在离婚诉讼中对债务性质做出认定,但债权人可另案起诉,如何判决要结合审理时的证据确定,你这样做至少可以争取到很多的时机变通的处理此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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