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波的人物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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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12——1979.03,石家庄市液化气公司工人;
1979.03——1986.03,石家庄市公安局民警、政治部干事(其间:1983.09——1986.03在中国政法大学函授法律专业学习);
1986.03——1988.12,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科干部;
1988.12——1991.07,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副科);
1991.07——1994.05,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处长;
1994.05——1995.12,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副局级资料员兼办公厅人事处处长;
1995.12——2005.07,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委副主任(其间:1996——1999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函授法律专业学习);
2005.07——2009.02,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2009.02——,中共藁城市委副书记。
2011年8月 藁城市委副书记(正县)。
2011年8月— 藁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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