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元,十百千万的大写汉字分别怎么写
对应的大写汉字分别是: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空肆肢拾、佰(陌)、仟(阡)、万。
大写汉字出现在明朝时期,其目的是为了防止随意涂改帐册,其中“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现在广泛的应用于财务工作中,在开具发票、收据的时候经常用到,尤其在金融领域。
扩展资料:
大写规则: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雹笑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4、阿拉伯数字小写金斗世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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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大写: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佰、仟、万
汉语拼音:壹yī、贰èr、叁sān、肆sì、伍wǔ、陆liù、柒qī、捌bā、玖jiǔ、拾shí、佰bǎi、仟qiān、万wàn。
大写数字的发明:
目前关于大写中文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的起源,有三种较为流行的说法,详列如下:
第一种说法
明朝初年,一起涉及 12 名高官,6 个部的左右侍郎的重大「郭桓贪污案」,就是利用空白账册大做假账,通过篡改数字大肆侵吞钱粮,累计高达 2400 多万石,这个数字几乎和当时全国秋粮实征总数相当。朱元璋对此大为震怒,下令将郭桓等同案犯几万人斩首示众,同时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凯喊技术防范——把汉字中的数字改为了难以涂改的大写,即:「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等,被称之为中国历史上金额数字大写的首创。
第二种说法
据明末清初考据家顾炎武考证,武则天不但把国号「唐」改为「周」,也制造出很多汉字,那一时期所立的石碑,上面多有大写数字。而且诗文中也常见大写数字,如白居易的宋版《白氏长庆集》中《论行营状请勒魏博等四道兵马却守本界事》有这样的记述:「况其军一月之费,计实钱贰拾漆(柒)捌万贯。」顾炎武在所著《戚消金石文字记·岱岳观造像记》中明确表露了自己的推断:「凡数字作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由此得知,武则天的「自制字」——汉语大写数字,比朱元璋早了近 700 年。
第三种说法
1959~1975 年,新疆吐鲁番出土文物使用大写数字的例证颇多,如阿斯塔那 35 号墓所出《唐麟德元盯仔野年(公元 664 年)西州高昌县里正史玄政纳当年官贷小子抄》载:「崇化乡里正史玄政纳麟德元年官贷小子(「官贷小子」,是官贷小麦利息的省称)贰斗,其年十二月叁拾日。」此抄载称,麟德元年十二月三十日,崇化乡里正史玄政向仓史交纳了贰斗官贷小麦利息。又如《高昌延昌二十七年(公元 587 年)六月兵部条列买马用钱头数奏行文书》有「都合买马壹匹,用银钱肆拾伍文」字样;《北凉玄始十一年(公元 422 年)马受条呈为出酒事》中有「合用酒柒斛」字样。这些带有零星大写数字的记录都在武则天之前,说明在公元 4 世纪前后(约东晋末年),人们已开始有意识地在券契中使用大写数字,距今已有 1600 多年。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圆)、角、分、零、整。这是大家经常要填写的大写数字,问什么要用大写数字呢运燃搜?想必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
先看看以下两个有关大写数字的表格:
1、数码与大、小写数字的对照表:
数码 小写数字 大写数字
0 ○ 零
1 一 壹
2 二 贰
3 三 叁/参
4 四 肆
5 五 伍
6 六 陆
7 七 柒
8 八 捌
9 九 玖
2、进位数码与大、小旁历写数字的对照表
数码 小写数字 大写数字
10 十 拾
20 二十 廿
30 三十 卅
100 百 佰
1000 千 仟
10000 万 万
100000000 亿 亿
10000000000000 兆 兆
10000000000000000000 京 京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顺 顺
通过上面的两个表格可以看出:不管是阿拉伯数字(1、2、3……), 还是所谓汉字小写数码(一、二、三……), 由于笔画简单,容易被涂改伪篡。所以一般文书和商业财务票据上的数字段拦都要采用汉字数码大写: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兆”本身笔画已经比较复杂,使用机会也少,没有必要再用别的字代替)。如“ 3564 元”写作“叁仟伍佰陆拾肆元”。这些汉字的产生是很早的,用作大写数字,属于假借。数字的这种繁化写法,早在唐代就已经全面地使用了,后来逐步地规范化成一套“大写数码”。
到了明朝初年,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陌、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