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如果评不上伤残等级就没有精神损失费么? 200
如果评不上伤残等级,没有精神损失费,那岂不白受罪了,而且伤残鉴定的费用自己出,那岂不很可能被撞了自己还搭钱进。...
如果评不上伤残等级,没有精神损失费,那岂不白受罪了,而且伤残鉴定的费用自己出,那岂不很可能被撞了自己还搭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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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如果评不上伤残等级就没有精神损失费。
交通事故受伤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1、需要做伤残鉴定,构成伤残的,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
2、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一项,法律上没有规定标准,通常根据对方过错程度,对方的经济能力及你方的受损害程度等情况,由法官综合评定。
3、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受伤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1、需要做伤残鉴定,构成伤残的,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
2、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一项,法律上没有规定标准,通常根据对方过错程度,对方的经济能力及你方的受损害程度等情况,由法官综合评定。
3、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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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伤残没有评上等级的,那么是不赔偿伤残赔偿金的(精神抚慰金),这个确实是这样的。伤者受伤了,精神确实受到伤害了,但目前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但有些受伤严重,没有鉴定上等级的,法官也会考虑判决赔偿一定数量的精神抚慰金,但不会太多。
如果鉴定上等级了,鉴定费应该肇事方承担。所以鉴定前要咨询一下相关的鉴定机构,你这种受伤的情况能不能鉴定上等级,能鉴定上的就做鉴定,鉴定不上的就别做了。
如果鉴定上等级了,鉴定费应该肇事方承担。所以鉴定前要咨询一下相关的鉴定机构,你这种受伤的情况能不能鉴定上等级,能鉴定上的就做鉴定,鉴定不上的就别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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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需根据伤情、过错程度认定;司法实践中一般需成伤残才支持精神损失费;但也需考虑责任,有的地方如果伤者负全责或主责也不会支持精神损失费。另外需看伤情,比如脸部被划到伤痕,即使达不到伤残标准,也会有支持精神损失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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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伤情经司法鉴定,构不成伤残等级,说明伤情并不严重,就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侵权人只按责任比例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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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不上伤残等级还可以鉴定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如果不鉴定给的期限肯定是少,而且没有营养费,至于所讲的鉴定费自己花看走什么程序,走法律程序是可以报销的,直接理赔还得扣除自费药项目,所以斟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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