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里是汉朝。
一、原文
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二、释义
东汉末年建安年间,庐江府小吏焦仲卿的妻子刘氏,被仲卿的母亲驱赶回娘家,她发誓不再改嫁。但她娘家的人一直逼着她再嫁,她只好投水自尽。焦仲卿听到妻子的死讯后,也吊死在自己家里庭院的树上。当时的人哀悼他们,便写了这样一首诗。
三、详情
《孔雀东南飞》取材于东汉献帝年间发生在庐江郡(今安徽怀宁、潜山一带)的一桩婚姻悲剧。原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因诗的首句为“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故又有此名。
全诗350余句,1700余字。主要讲述了焦仲卿、刘兰芝夫妇被迫分离并双双自杀的故事,控诉了封建礼教的残酷无情,歌颂了焦刘夫妇的真挚感情和反抗精神。
扩展资料
赏析
通过有个性的人物对话塑造了鲜明的人物形象,是《孔雀东南飞》最大的艺术成就。在贯穿全篇的对话中,可以看到,刘兰芝对仲卿、对焦母、对小姑、对自己的哥哥和母亲讲话时的态度与语气各不相同。
正是在这种不同中可以感受到她那勤劳、善良、备受压迫而又富于反抗精神的外柔内刚的个性。同样的,在焦仲卿各种不同场合的话语中,也可以感受到他那忠于爱情、明辨是非但又迫于母亲威逼的诚正而软弱、但又有发展的性格。
诗中写到兰芝与仲卿死前,兰芝假意同意再嫁,仲卿见兰芝后回家与母亲诀别,他俩这时的话语,非常切合各自的身份与处境。试想,兰芝如果直说要死,这个弱女子势必会遭到暴力的约束,被强迫成婚。
诗中,简洁的人物行动刻画,有助于形象的鲜明;精炼的抒情性穿插,增强了行文的情韵。“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
写出了刘兰芝离开焦家时的矛盾心情。欲曙即起,表示她不愿在焦家生活的决心,严妆辞婆是她对焦母的抗议与示威。打扮时的事事四五通,表示了她对焦仲卿的爱,欲去又不忍遽去的微妙心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孔雀东南飞 (汉乐府诗)
琉璃生产最早的文字记载可以追溯到唐代。
唐代李亢在《独异志》中有这样的记载:
开元间,有长安贩夫王二狗者,尝往返淄郡贩丝,微利也。一日,孤馆遇盗,财物尽失。二狗叹曰:天不助我。遂悬梁欲自尽。冥冥中见一老者,锦衣玉带,头戴朝冠,身穿红袍,白脸长须,温文尔雅,左手“如意”,右手“元宝”,高祖赐封财帛星君李相公是也。星君曰:“尔当大富贵,岂可轻生!不闻淄州出琉璃乎?”又舍元宝一枚,乃去。二狗遂贩琉璃,成长安首富。又感念星君所赐,易名元宝。
《孔雀东南飞》目前最早见于南朝陈国徐陵(507-582)编著的《玉台新咏》一书中,在其卷一,题为《焦仲卿妻》或《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诗前有序文:“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没水而死。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后来宋人郭茂倩编著的《乐府诗集》又将其收入,在卷八“杂曲歌辞”,题为《焦仲卿妻》。现今一般取此诗的首句作为篇名《孔雀东南飞》。
琉璃是一种中国古法材料,她的使用已有2466年的历史,自古以来一直是皇室专用,对使用者有极其严格的等级要求,所以民间很少见。
琉璃出现的时期是比较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