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是怎样管理西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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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3世纪中叶元朝:西藏正式成为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行政区域后,西藏正式成为元朝中央政府直接治理的一个行政区域,尽管中国经历了几代王朝的兴替,但历代中央政府始终对西藏行使着有效的主权管辖。
元朝对西藏的管辖,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将西藏设立为中央政府的一个行政区域。元朝将整个藏区分为三道,设立了3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宣慰司。在甘、青、川西北藏区设有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在今四川甘孜州设有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在今西藏地方设有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乌思(今西藏中部地区)、藏(今日喀则地区)、纳里速古鲁孙(今阿里地区)。以上3个宣慰司的首领宣慰使均由帝师或中央管理机构宣政院推荐,皇帝任命。
二是设立管理西藏事务的中央机构宣政院。早在1264年,忽必烈在中央设总制院机构,负责境内佛教事务和西藏地方的政教事务,由国师八思巴(西藏萨迦派首领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的侄子)掌管。八思巴之后由元朝宰相桑哥(藏族人)担任总制院使。1288年,宰相桑哥为了加强对整个藏族地区的统一管理,向忽必烈建议把总制院改为宣政院,使宣政院和中书省、御史台、枢密院成为平行的中央四大机构。
三是清查户口。清查户口是元朝治理西藏的重要措施,元朝中央曾3次派官员赴藏清查户口。1260年,忽必烈刚即位就派官员入藏调查清理户口,确定赋税的数额。1268年,又派官员赴藏第二次清查户口。这次清查了乌思藏的13万户属民户口,任命了万户长,确定了每个万户应该缴纳的贡赋数量。由于这次清查户口较为彻底,为后来完善驿站和建设地方行政体系提供了依据。1287年,元朝再派官员进藏第三次清查户口。
四是设立驿站。根据藏文史书《藏汉史集》记载,忽必烈即位初期就派官员进藏,按照各地道路的险易、土地的肥瘠以及人口的多寡,仿照汉地驿站制度,从青海的汉藏交界处至萨迦设立了27所驿站,其中乌思藏地区设有11所,由中央直接派官员管理。后来又设立军站,特为军事行动提供方便。驿站的设立,是元朝对西藏地方和其他藏族地区有效管理的重要保证之一。同时,对加强藏族地区与内地的联系,促进藏族与各兄弟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亦起了很大作用。
五是对西藏地方各级官员实行任免、赏罚制度。八思巴之弟恰那多吉经忽必烈任命,掌管西藏地方事务,受封为“白兰王”,后来八思巴家族的锁南藏卜等人也被授为“白兰王”。恰那多吉死后,元朝设萨迦本钦一职掌管乌思藏三路军民万户,为西藏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宣慰使司都元帅、元帅、万户长等高级官员都须经宣政院或帝师荐举,由皇帝任命。中央政府还向西藏各教派的一些上层僧人授以宁国公、文国公、国师、三藏国师、灌顶国师、大元国师、大司徒等名号。对西藏地方高级官员的处罚也由中央政府直接掌握,有时还采取非常措施。如,第二任萨迦本钦贡噶桑布违抗八思巴,忽必烈派宰相桑哥带兵入藏,攻占了贡噶桑布所据的城堡,并处死了他。必里公(今墨竹工卡县直贡乡)万户起兵反抗萨迦,元朝派皇孙率军援助萨迦本钦昂林,焚毁了直贡主寺,平息了直贡叛乱
元朝对西藏的管辖,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将西藏设立为中央政府的一个行政区域。元朝将整个藏区分为三道,设立了3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宣慰司。在甘、青、川西北藏区设有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在今四川甘孜州设有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在今西藏地方设有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乌思(今西藏中部地区)、藏(今日喀则地区)、纳里速古鲁孙(今阿里地区)。以上3个宣慰司的首领宣慰使均由帝师或中央管理机构宣政院推荐,皇帝任命。
二是设立管理西藏事务的中央机构宣政院。早在1264年,忽必烈在中央设总制院机构,负责境内佛教事务和西藏地方的政教事务,由国师八思巴(西藏萨迦派首领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的侄子)掌管。八思巴之后由元朝宰相桑哥(藏族人)担任总制院使。1288年,宰相桑哥为了加强对整个藏族地区的统一管理,向忽必烈建议把总制院改为宣政院,使宣政院和中书省、御史台、枢密院成为平行的中央四大机构。
三是清查户口。清查户口是元朝治理西藏的重要措施,元朝中央曾3次派官员赴藏清查户口。1260年,忽必烈刚即位就派官员入藏调查清理户口,确定赋税的数额。1268年,又派官员赴藏第二次清查户口。这次清查了乌思藏的13万户属民户口,任命了万户长,确定了每个万户应该缴纳的贡赋数量。由于这次清查户口较为彻底,为后来完善驿站和建设地方行政体系提供了依据。1287年,元朝再派官员进藏第三次清查户口。
四是设立驿站。根据藏文史书《藏汉史集》记载,忽必烈即位初期就派官员进藏,按照各地道路的险易、土地的肥瘠以及人口的多寡,仿照汉地驿站制度,从青海的汉藏交界处至萨迦设立了27所驿站,其中乌思藏地区设有11所,由中央直接派官员管理。后来又设立军站,特为军事行动提供方便。驿站的设立,是元朝对西藏地方和其他藏族地区有效管理的重要保证之一。同时,对加强藏族地区与内地的联系,促进藏族与各兄弟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亦起了很大作用。
五是对西藏地方各级官员实行任免、赏罚制度。八思巴之弟恰那多吉经忽必烈任命,掌管西藏地方事务,受封为“白兰王”,后来八思巴家族的锁南藏卜等人也被授为“白兰王”。恰那多吉死后,元朝设萨迦本钦一职掌管乌思藏三路军民万户,为西藏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宣慰使司都元帅、元帅、万户长等高级官员都须经宣政院或帝师荐举,由皇帝任命。中央政府还向西藏各教派的一些上层僧人授以宁国公、文国公、国师、三藏国师、灌顶国师、大元国师、大司徒等名号。对西藏地方高级官员的处罚也由中央政府直接掌握,有时还采取非常措施。如,第二任萨迦本钦贡噶桑布违抗八思巴,忽必烈派宰相桑哥带兵入藏,攻占了贡噶桑布所据的城堡,并处死了他。必里公(今墨竹工卡县直贡乡)万户起兵反抗萨迦,元朝派皇孙率军援助萨迦本钦昂林,焚毁了直贡主寺,平息了直贡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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