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后妃等级是什么?
皇后居中宫;皇贵妃一,贵妃二,妃四,嫔六,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
清代后妃的每个等级在创设之初就被赋予了对应特权、地位和身份。例如皇后,就是“位居中宫”的后宫之主,就是“母仪天下”的女性巅峰,要贤良淑德,更要懿范六宫。
可皇后毕竟只有一个,要有高贵的出身、强大的外戚、优良的品德,更要有皇太后、皇帝乃至诸王大臣的首肯。封后之难,难于上青天。从“贵人”到“嫔”,就是后宫妃嫔晋升过程中,变化最为明显,最令人欣喜如狂的所在。
地位及权力:
1、抚养所生子嗣或收养低等妃嫔所出子嗣
这个“抚养之权”的分界线,就是“嫔”。“嫔”及其以上,拥有抚养所出子嗣之权;“嫔”以下的低等妃嫔,无此权力。除此之外,“嫔”及其以上,还拥有着收养低等妃嫔所出子嗣的权力,在历来讲究“母以子贵”的清代后宫。
2、成为一宫主位
根据《清史稿·后妃列传》的记载,除了居于中宫的皇后,“贵妃二,妃四,嫔六”这等高等妃嫔(皇贵妃,一般不和皇后共存),“分居东、西十二宫”。
也就是说,“嫔”及其以上拥有着“一宫主位”的特殊地位,其余居于东西六宫偏殿的低等妃嫔,自然也就成了她们“以供使令”的官女子,在承担“侍上”职责的同时,还要承担服侍“一宫主位”的义务。
都是皇帝的女人,同居于东、西十二宫,“嫔”就是主子,而“贵人”、“常在”、“答应”就只能是奴婢,怎能让人不艳羡。